法律分析:首先,兩者的企業性質不同:一人公司是獨立的企業法人,具有完全的民事權利能力,是有限責任公司中的一種特殊類型。而個人獨資企業不具備獨立法人身份。
其次:兩者可以設立主體不同:一人公司的設立主體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而個人獨資企業的設立主體只能是自然人。
再次:納稅要求不同:一人公司繳納企業所得稅。而個人獨資企業自身不繳納企業所得稅,只待投資者取得投資回報時繳納個人所得稅
最后,最重要的是承擔責任不同:個人獨資企業不具有法人資格,投資人以個人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而一人有限公司是獨立的企業法人,股東僅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債務承擔有限責任,通常不會牽涉到股東的其他個人財產,經營風險較小。當然,個人獨資企業和一人有限公司各有優勢和劣勢,具體選擇還需要根據從事的行業規模來確定,我想通過上述的分享,大家應該能夠選擇出是適合自己的類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五十八條 一個自然人只能投資設立一個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該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不能投資設立新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
如何區分個體、個人獨資、一人有限責任公司? 歡迎關注,點贊,下次精彩內容推薦,業務辦理請私信,一個自然人有心獨自創業,應該選擇什么形式的載體呢?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亦或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下面小編就來為大家講講如何區分個體、個人獨資、一人有限責任公司 1、個體工商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公民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依法經核準登記,從事工商業經營的,為個體工商戶。個體工商戶的債務,個人經營的,以個人財產承擔;家庭經營的,以家庭財產承擔。個體工商戶對債務負無限責任,不具備法人資格 2、個人獨資企業 根據《個人獨資企業法》第二條規定,個人獨資企業,是指由一個自然人投資,資產為投資人個人所有,投資人以其個人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的經營實體。個人獨資企業不具有法人資格 3、一人有限責任公司 根據《公司法》相關規定,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是指只有一個自然人股東或者一個法人股東的有限責任公司。一人有限公司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債務承擔有限責任。具有法人資格 個體、個人獨資、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異同 1、法律性質 (1)個體工商戶 從個體工商戶的定義即可看出,個體工商戶在法律性質上仍是自然人。正是出于這個原因,《民法總則》關于個體工商戶的規定在第二章“自然人”項下。一個自然人從事工商業經營,且依法在市場監督管理部門進行了登記,即具有特殊的民事行為能力,比如能夠根據《物權法》的規定實施動產浮動抵押等一般自然人所不能實施的商行為 (2)個人獨資企業 顧名思義,個人獨資企業首先屬于“企業”。其次,根據《民法總則》的規定,個人獨資企業在法律性質上為非法人組織,即雖然不具有法人資格,但是能夠依法以自己的名義從事民事活動的組織。因此,個人獨資企業為非法人企業 (3)一人有限責任公司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作為公司在法律性質上屬于法人,同時由于公司為“企業”的一種形式,因此,有別于個人獨資企業為非法人企業,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為法人企業 2、出資方式 (1)個體工商戶 個體工商戶本質上為自然人,因此不對個體工商戶及其經營者的財產予以區分。有鑒于此,《個體工商戶登記管理辦法》未要求登記個體工商戶的出資方式 (2)個人獨資企業 《個人獨資企業登記管理辦法》雖然規定個人獨資企業需要登記出資額和出資方式,但并沒有予以限制。根據民商事領域“法無明文禁止即許可”的原則,粥粥認為個人獨資企業的出資方式并無限制 (3)一人有限責任公司 根據《公司法》的規定,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并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 3、經營管理主體 (1)個體工商戶 根據《個體工商戶登記管理辦法》的規定,個體工商戶的經營主體既可以為個人,也可以為家庭。若家庭經營,參加經營的家庭成員姓名應當同時備案 (2)個人獨資企業 根據《個人獨資企業法》的規定,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可以自行管理企業事務,也可以委托或者聘用其他人負責企業的事務管理。由此可見,個人獨資企業的所有權與經營權可以分離,更符合現代企業制度的特征 (3)一人有限責任公司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作為公司,自然設有董事會或執行董事、經理等經營管理機構,使得所有權和經營權相分離 4、債務承擔主體 (1)個體工商戶 《民法總則》明確規定:“個體工商戶的債務,個人經營的,以個人財產承擔;家庭經營的,以家庭財產承擔;無法區分的,以家庭財產承擔。”由此可見,個體工商戶的經營主體決定其債務承擔主體 (2)個人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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