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法人指享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能以自己名義享有民事權利和負擔民事義務的團體。法人必須同時具備四個條件,缺一不可。1、依法成立,依照現行法律規定成立。2、有獨立的財產,法人企業應具有與其經營范圍、經營規模相一致的財產總額。3、有自己的名稱、組織機構和場所。法人的名字是法人的字號,是它區別于其他法人的標志。4、必須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十七條 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
第五十八條 法人應當依法成立。法人應當有自己的名稱、組織機構、住所、財產或者經費。法人成立的具體條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設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須經有關機關批準的,依照其規定。
第五十九條 法人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從法人成立時產生,到法人終止時消滅。
第六十條 法人以其全部財產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第六十三條 法人以其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為住所。依法需要辦理法人登記的,應當將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登記為住所。
法律分析:法人設立的條件包括:
1、依法成立,是對法人成立的概括要求。包括符合法定的程序要件和實質要件。其實質要件是指法人設立的目的、宗旨、設立方式以及經營范圍等符合法律和政策要求以及社會公共利益。程序要件是要求法人符合法定的程序。
2、有必要的財產和經費,這是法人從事民事活動的物質基礎。法人的種類、規模不同,其所需的財產和經費的要求也不同。
3、有自己的名稱、組織機構和場所。名稱是法人成為特定化組織的標志,組織機構是法人意志形成和實現的基礎,場所是法人從事民事活動的地點。這些都是法人必須具備的。
4、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十八條 法人應當依法成立。法人應當有自己的名稱、組織機構、住所、財產或者經費。法人成立的具體條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