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責任公司章程應當載明的事項
法律分析:有限公司章程應當載明的事項包括:1、有限公司名稱和營業地址、營業范圍;2、有限公司注冊資本,各股東的認繳出資;3、各股東的基本信息;4、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5、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6、其他事項。股東應當在公司章程上簽名、蓋章。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二十五條 有限責任公司章程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公司名稱和住所;
(二)公司經營范圍;
(三)公司注冊資本;
(四)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
(五)股東的出資方式、出資額和出資時間;
(六)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東會會議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
股東應當在公司章程上簽名、蓋章。
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第一條 宗旨
公司致力于通過組織形式設立,由股東共同出資形成資本金,建立新的經營機制,為振興經濟貢獻力量。本章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制定。
第二條 名稱
公司名稱為:*****有限公司。
第三條 住所
公司注冊住所為:****。
第四條 股東及責任
公司由兩位股東出資設立。股東對公司承擔的責任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公司則以其全部資產對債務承擔有限責任。公司擁有股東投資形成的全部法人財產權,并依法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責任,具備企業法人資格。
股東名稱(姓名):
- 甲************************
- 乙************************
股東證件號碼(身份證號):
- 甲************************
- 乙************************
第五條 經營范圍
公司經營范圍包括各類廣告的制作與發布。(如涉及經營許可,需憑許可證經營)
第六條 經營期限
公司的經營期限為:xx年。公司營業執照簽發日期即為本公司的成立日期。
有限責任公司章程是什么
有限責任公司的公司章程是指有限責任公司管理層所設立的對公司管理人員進行行為約束、具有法律效力的書面文件。一般情況下,公司章程屬于強制性條款,只對公司管理層起約束作用,但對普通員工并不具有約束力,除非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時,其合同內容中已對員工作出要遵守公司章程的約定。
公司章程定義
公司章程是指公司必須具備的由發起設立公司的投資者制定的,并對公司、股東、公司經營管理人員具有約束力的,調整公司內部組織關系和經營行為的自治規則。
有限責任公司章程內容
1、公司名稱和住所;
2、公司經營范圍;
3、公司注冊資本;
4、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
5、股東的出資方式、出資額和出資時間;
6、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
7、公司法定代表人;
8、股東會會議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股東應當在公司章程上簽名、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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