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通過仲裁申請離婚損害賠償
離婚損害賠償的舉證:在法庭上舉出以下四種情況的相關證據即可:
1、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2、實施家庭暴力的;
3、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4、重婚的。
離婚是指夫妻雙方通過協議或訴訟的方式解除婚姻關系,終止夫妻間權利和義務的法律行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如何舉證離婚財產糾紛
離婚財產舉證的辦法:當事人可以通過提供財產約定協議、財產權屬證、財產買賣、贈與合同、繼承證明等材料,證明該涉案財產屬于夫妻共同所有,或專屬于夫妻一方所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guī)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離婚經濟補償制度舉證困難有哪些
法律主觀:
離婚經濟補償的條件是:首先離婚補償的請求只能在離婚時提出。即只有在雙方準備離婚或者其中一方提出的離婚時提出賠償請求;其次付出較多義務的一方才可以要求經濟補償。需要注意的是,這種補償并非離婚財產分割的考慮因素,而是一種獨立的訴訟請求。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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