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婚前房產過戶有兩種情況:
1、婚姻關系存續期間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將個人婚前房產過戶給對方,需要雙方帶著身份證明、房產證、戶口本、結婚證、過戶確權審批表等材料到房管部門辦理。
2、夫妻離婚后房產過戶
離婚后將婚前房產過戶給對方,需要雙方帶著身份證明、房產證、戶口本、離婚證、離婚協議、過戶確權審批表等材料到房管部門辦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六十一條規定 以出讓或者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登記,經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核實,由同級人民政府頒發土地使用權證書。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產開發用地上建成房屋的,應當憑土地使用權證書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申請登記,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核實并頒發房屋所有權證書。
房地產轉讓或者變更時,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申請房產變更登記,并憑變更后的房屋所有權證書向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經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核實,由同級人民政府更換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權證書。
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辦理。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八條規定 申請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的,應當根據不同情況,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動產權屬證書;
(二)買賣、互換、贈與合同;
(三)繼承或者受遺贈的材料;
(四)分割、合并協議;
(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
(六)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
(七)相關稅費繳納憑證;
(八)其他必要材料。
不動產買賣合同依法應當備案的,申請人申請登記時須提交經備案的買賣合同。
法律分析:夫妻婚前房產過戶有兩種情況: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將個人婚前房產過戶給對方,需要雙方帶著身份證明、房產證、戶口本、結婚證、過戶確權審批表等材料到房管部門辦理。離婚后將婚前房產過戶給對方,需要雙方帶著身份證明、房產證、戶口本、離婚證、離婚協議、過戶確權審批表等材料到房管部門辦理。
法律依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八條
申請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的,應當根據不同情況,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動產權屬證書;
(二)買賣、互換、贈與合同;
(三)繼承或者受遺贈的材料;
(四)分割、合并協議;
(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
(六)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
(七)相關稅費繳納憑證;
(八)其他必要材料。
不動產買賣合同依法應當備案的,申請人申請登記時須提交經備案的買賣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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