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完離婚協議就算離婚嗎
離婚協議簽署并非離婚宣告完成。
此僅為男女雙方對離婚事項所達成之共識。
在我國,離婚途徑可分為兩種——協議離婚及訴訟離婚。
若選擇協議離婚,夫妻仍須親自前往婚姻登記機構辦理離婚登記手續。
自婚姻登記機構接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第三十日起,如任意一方不愿離婚,皆有權撤銷該申請。
撤回離婚登記申請行為逾期三十日后,雙方應再次親至婚姻登記機構并提出離婚證申請;
若未提出申請,則視為撤銷離婚登記申請。
唯有通過以上法定程序,取得離婚證后方能正式斷絕婚姻關系。
簽離婚協議后算離婚嗎
簽了離婚協議不算離婚。
簽了離婚協議不算離婚。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夫妻雙方協議離婚的,應當先訂立書面離婚協議。
然后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經審查確認符合條件,且審三十日冷靜期內無人反悔的,發給離婚證,雙方才能解除婚姻關系。
分割夫妻財產的原則是什么
1、男女平等原則。
2、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則。
3、照顧無過錯一方的原則。
4、平等均分原則。
5、尊重當事人意愿原則。
6、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離婚婚后財產的界定是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工資、獎金、勞務報酬、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等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夫妻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綜上所述是小編對簽離婚協議后算離婚嗎做出的相關回答,希望可以幫助到您。
【法律依據】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七條,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簽完離婚協議書就是離婚嗎
簽完離婚協議書不是離婚。要完成離婚手續,還需要進行以下步驟:
申請離婚: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
審查與確認:婚姻登記機關會查明雙方是否確實是自愿離婚,并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等問題是否已經作出妥善處理。
發放離婚證:當婚姻登記機關確認雙方滿足離婚條件后,會發給離婚證。此時,雙方的婚姻關系才正式解除。
法律依據: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一條,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準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并經過上述審查流程,獲得離婚證后,才算正式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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