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稅的操作明細流程是什么
(1)向導申報系統操作向導退稅申報向導一外部數據采集出口商品匯率配置;
(2)退稅申報向導外部數據采集認證發票信息讀入(如果不讀入電子數據,手工錄入,選擇“認證發票信息處理”);
(3)外部數據采集-報關單數據讀入-報送單數據查詢與確認,如果不讀入電子數據,手工錄入,選擇“二退稅申報數據錄入出口明細申報數據錄入;
(4)二退稅申報數據錄入出口明細申報數據錄入修改關聯號和序號點擊保存點擊審核認可;
(5)二退稅申報數據錄入進貨明細數申報據錄入修改關聯號和序號點擊保存點擊審核認可;
(6)三退稅申報數據檢查進貨出口數量關聯檢查換匯成本檢查預申報數據一致性檢查四生成預申報數據生成預申報數據;
(7)六確認正式申報數據確認正式申報數據;
(8)七生成正式申報數據退稅匯總申報表錄入增加錄入申報年月、申報批次自動生成匯總表保存;
(9)打印出口明細申報表六確認正式申報數據出口明細申報數據查詢申報表打印;
(10)打印進貨明細申報表六確認正式申報數據進貨明細申報數據查詢申報表打印;
(11)打印出口退稅匯總申報表七生成正式申報數據退稅匯總申報表錄入打印報表;
(12)七生成正式申報數據生成退(免)稅申報數據-進貨/出口申報表。
法律依據:
《出口貨物退(免)稅管理辦法》
第九條 出口商申報出口貨物退(免)稅時,稅務機關應及時予以接受并進行初審。經初步審核,出口商報送的申報資料、電子申報數據及紙質憑證齊全的,稅務機關受理該筆出口貨物退(免)稅申報。出口商報送的申報資料或紙質憑證不齊全的,除另有規定者外,稅務機關不予受理該筆出口貨物的退(免)稅申報,并要當即向出口商提出改正、補充資料、憑證的要求。_
稅務機關受理出口商的出口貨物退(免)稅申報后,應為出口商出具回執,并對出口貨物退(免)稅申報情況進行登記。
第十條 出口商報送的出口貨物退(免)稅申報資料及紙質憑證齊全的,除另有規定者外,在規定申報期限結束前,稅務機關不得以無相關電子信息或電子信息核對不符等原因,拒不受理出口商的出口貨物退(免)稅申報。
出口退稅如何辦理以及基本流程
辦理出口退稅流程如下:
1、有關證件的送驗及登記表的領取。
企業在取得有關部門批準其經營出口產品業務的文件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工商登記證明后,應于30日內辦理出口企業退稅登記;
2、退稅登記的申報和受理。
企業領到“出口企業退稅登記表”后,即按登記表及有關要求填寫,加蓋企業公章和有關人員印章后,連同出口產品經營權批準文件、工商登記證明等證明資料一起報送稅務機關,稅務機關經審核無誤后,即受理登記;
3、填發出口退稅登記證。
稅務機關接到企業的正式申請,經審核無誤并按規定的程序批準后,核發給企業“出口退稅登記”;
4、出口退稅登記的變更或注銷。
當企業經營狀況發生變化或某些退稅政策發生變動時,應根據實際需要變更或注銷退稅登記。
外貿企業申請出口退稅必須提供下列憑證資料:
1、出口貨物退(免)稅申報表(一式5份);
2、出口貨物報關單(出口退稅專用);
3、出口收匯核銷單(出口退稅專用);
4、出口商品銷售發票;
5、增值稅專用發票及稅收(出口貨物專用)繳款書;
6、出口退稅貨物進貨憑證申報明細表;
7、出口退稅貨物退稅申報明細表;
8、增值稅專用發票認證結果通知書及清單。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關稅條例》第五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納稅義務人自繳納稅款之日起1年內,可以申請退還關稅,并應當以書面形式向海關說明理由,提供原繳款憑證及相關資料:
(一)已征進口關稅的貨物,因品質或者規格原因,原狀退貨復運出境的;
(二)已征出口關稅的貨物,因品質或者規格原因,原狀退貨復運進境,并已重新繳納因出口而退還的國內環節有關稅收的;
(三)已征出口關稅的貨物,因故未裝運出口,申報退關的。
海關應當自受理退稅申請之日起30日內查實并通知納稅義務人辦理退還手續。納稅義務人應當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個月內辦理有關退稅手續。
按照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退還關稅的,海關應當按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退稅。
進出口退稅的流程是什么
進出口稅退稅的操作流程是先辦理進出口貨物的退稅認定,安裝國家稅務局的進出口退稅申報軟件,確定了進出口的銷售收入,在退稅軟件上申報退稅即可。具體的操作流程等安裝好了退稅軟件以后按照網站提示申報退稅即可。
1、辦理進出口貨物退(免)稅認定:出口企業在辦理《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后30日內、或者未取得 進出口 經營權的生產企業代理出口在發生首筆出口業務之日起30日內,必須到所在地主管退稅的稅務機關辦理出口貨物退(免)稅認定手續,納入進出口退稅管理。 2、進出口企業在退(免)稅申報時必須使用國稅局進出口退稅申報軟件。 3、確認進出口銷售收入 出口企業應在貨物實際報關出口,取得提單并向銀行辦妥交單手續時,確認銷售收入的實現,生產企業應同時在當期的 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上反映免抵退出口收入。出口企業必須到當地征稅機關領取《江蘇省淮安市出口商品專用 發票 (出口專用)》,作為入帳和申報的正式憑證。 4、進出口退(免)稅申報 (一)外貿企業退(免)稅申報 發票認證: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后30日之內必須到當地主管征稅稅務機關進行認證; 申報期限:單證齊全后即可在申報系統中進行退稅申報,每月可分批多次申報; (二)生產企業退(免)稅申報,免稅申報: 1)已進行免抵退認定的生產企業,在進行增值稅納稅申報之前,還須用免抵退申報系統進行免稅出口明細申報,將生成的免稅數據導入增值稅納稅申報系統。如果企業當月無出口收入,須進行免稅“零申報”,操作時不需進行免稅數據錄入,直接生成電子數據(空文件);新辦企業進行第一次免稅申報時,“ 進料加工 抵扣明細表”中數據都錄入“0”。 2)免抵退數據導入后,還須在當月的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上進行反映。其中“出口銷售額”,對應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上第7欄“免抵退 辦法 出口貨物銷售額”;如果出口的產品征 稅率 與退 稅率 之間有差額,則在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上除了反映出口銷售額外,還須同時反映“ 免抵退稅 辦法 出口貨物不得抵扣進項稅額”,對應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 單證齊全后在退稅申報系統中生成電子數據并進行退稅申報,申報期限為每月15日前。 5、領取退稅審批通知單 一般情況下,生產企業可在退稅申報的次月初,到征收大廳退稅窗口領取“生產企業出口貨物 免抵退稅 審批 通知 單”,并根據通知單內容,做好相關帳務處理。 首次辦理進出口退稅的建議還是先到稅務局去咨詢一下,進出口退稅的操作相對來說比較復雜,退稅申報可以在當月分多次進行申報,一般都是在網上稅務局進行申報的。
電子口岸中出口退稅具體的操作流程是什么?
電子口岸中“出口退稅”具體的操作流程是什么?rn拜托要詳細些。先謝謝各位知友!電子口岸出口退稅操作指南:
1、傳輸出口報關單結關信
企業報關單審結后,海關系統自動向中國電子口岸數據中心發送報關單已結關信息。
2、查詢結關信息
企業操作員登錄本系統查詢已結關報關單信息。
3、打印紙制出口退稅報關單
企業根據已結關報關單信息,前往海關打印紙制出口退稅報關單。
4、傳輸出口退稅報關單數據
海關系統將所有已打印出口退稅報關單的報關單數據傳輸至中國電子口岸數據中心。
5、確認報送
企業登錄本系統查詢出口退稅報關單數據,并提交報送申請。
6、傳輸出口退稅報關單數據
企業提交報送申請后,系統將企業確認的出口退稅報關單電子數據傳輸至國稅局。
7、出口退稅操作
企業持相關紙面單據向主管國稅局申請出口退稅,國稅局查詢本系統傳輸的出口退稅報關單數據,核對企業的紙面單據,進行出口退稅操作。
擴展資料
電子口岸中的出口退稅系統是針對出口退稅報關單(即出口報關單退稅證明聯)的聯網核查系統。系統將海關總署從各口岸海關采集的出口退稅報關單電子底帳數據保存在電子口岸數據中心,在企業確認后,電子口岸數據中心再將該電子底賬數據傳送給國稅總局,國稅總局收到后通過網絡下發給各地國稅局供具體操作人員查詢。
為國稅局進行出口退稅操作提供了可靠的電子依據,進一步提高了工作效率和執法的準確性,為納稅人辦理出口退稅提供良好的外部數據環境,同時有效地杜絕了利用國家出口退稅政策實行騙稅的不法行為。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電子口岸-出口退稅系統
電子口岸出口退稅操作指南:
1、傳輸出口報關單結關信
企業報關單審結后,海關系統自動向中國電子口岸數據中心發送報關單已結關信息。
2、查詢結關信息
企業操作員登錄本系統查詢已結關報關單信息。
3、打印紙制出口退稅報關單
企業根據已結關報關單信息,前往海關打印紙制出口退稅報關單。
4、傳輸出口退稅報關單數據
海關系統將所有已打印出口退稅報關單的報關單數據傳輸至中國電子口岸數據中心。
5、確認報送
企業登錄本系統查詢出口退稅報關單數據,并提交報送申請。
6、傳輸出口退稅報關單數據
企業提交報送申請后,系統將企業確認的出口退稅報關單電子數據傳輸至國稅局。
7、出口退稅操作
企業持相關紙面單據向主管國稅局申請出口退稅,國稅局查詢本系統傳輸的出口退稅報關單數據,核對企業的紙面單據,進行出口退稅操作。
擴展資料
電子口岸中的出口退稅系統是針對出口退稅報關單(即出口報關單退稅證明聯)的聯網核查系統。系統將海關總署從各口岸海關采集的出口退稅報關單電子底帳數據保存在電子口岸數據中心,在企業確認后,電子口岸數據中心再將該電子底賬數據傳送給國稅總局,國稅總局收到后通過網絡下發給各地國稅局供具體操作人員查詢。
為國稅局進行出口退稅操作提供了可靠的電子依據,進一步提高了工作效率和執法的準確性,為納稅人辦理出口退稅提供良好的外部數據環境,同時有效地杜絕了利用國家出口退稅政策實行騙稅的不法行為。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電子口岸-出口退稅系統
一般步驟如下:貨物結關以后3-5個工作日中國電子口岸出口退稅系統中即會有報關單電子數據,企業進行數據報送,待數據報送成功、傳輸至國稅系統后可在出口退稅申報系統進行退稅申報,生產企業可在單證未收齊前先進行單證不齊申報,待單證收齊后再做單證收齊正式申報,正式申報審批通過后企業即可攜帶材料前往稅務機關辦理退稅手續。如是生產企業,應提供下列資料:
(1)《免抵退稅申報匯總表》及其附表;
(2)《免抵退稅申報資料情況表》;
(3)《生產企業出口貨物免抵退稅申報明細表》;
(4)出口貨物退(免)稅正式申報電子數據;
(5)下列原始憑證:
①出口貨物報關單(出口退稅專用)(保稅區內的出口企業可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保稅區出境貨物備案清單,簡稱出境貨物備案清單);
②出口發票;
③委托出口的貨物,還應提供受托方主管稅務機關簽發的代理出口貨物證明,以及代理出口協議復印件;
④主管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如是外貿企業的,應提供如下資料:
1.《外貿企業出口退稅匯總申報表》;
2.《外貿企業出口退稅進貨明細申報表》;
3.《外貿企業出口退稅出口明細申報表》;
4.出口貨物退(免)稅正式申報電子數據;
5.下列原始憑證(1)出口貨物報關單;
(2)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聯)、出口退稅進貨分批申報單、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提供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的,還需同時提供進口貨物報關單);
(3)委托出口的貨物,還應提供受托方主管稅務機關簽發的代理出口貨物證明,以及代理出口協議副本;
(4)屬應稅消費品的,還應提供消費稅專用繳款書或分割單、海關進口消費稅專用繳款書(提供海關進口消費稅專用繳款書的,還需同時提供進口貨物報關單);
(5)主管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并收齊下列資料進行單證備案:
(一)外貿企業購貨合同、生產企業收購非自產貨物出口的購貨合同,包括一筆購銷合同下簽定的補充合同等;
(二)出口貨物明細單;
(三)出口貨物裝貨單;
(四)出口貨物運輸單據(包括:海運提單、航空運單、鐵路運單、貨物承運收據、郵政收據等承運人出具的貨物收據)。
分如下幾步:
1、拔號進入電子口岸后,進入出口退稅系統(操作卡)!
2、根據海關退回來的報關單的號碼,輸入此號碼,查詢到你所填寫的報關單信息,與紙質上進行核對,確認無誤后點擊交單即可!(其實很簡單,只需要細心按照其操作部分即可)
最后要注意一點的是,盡量不使用批量申報,以免錯誤發生,因為電子口岸系統要求很嚴的,所以“欲速則不達”在此意義更深刻了!呵呵,,
進入電子口岸“出口退稅”目的是向稅務局提交信息,你可以點擊企業提交--選擇報送--全選(順便把核銷單號碼抄下來,可以在“出口收匯”中操作企業交單)--確定。這樣操作可以把已結關的信息全部提交,一次可以做好幾筆,而且還不會漏掉。下一步就可以把抄的號碼在“出口收匯”中操作企業交單。建議最好做個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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