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與刑事處罰的區別
1、制裁的法律依據不同
行政處罰的依據有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行政規章等;
刑事處罰的適用依據只能是《刑法》,以及全國人大作出的刑法修正案。
2、適用的違法行為不同
行政處罰針對的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尚未構成犯罪的、應當依法承擔行政責任的行為。
刑事處罰針對的則是已經觸犯《刑法》,構成犯罪的行為。性質相同的行為,由于惡劣程度不同,造成的后果不同,就會受到不同性質的處罰。
3、處罰種類不同
刑罰包括主刑和附加刑兩類。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包括罰金、剝奪政治權利和沒收財產,此外還有適用于外國人犯罪的驅逐出境。
行政處罰的種類包括警告、罰款、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營業執照、沒收非法財物、沒收違法所得、行政拘留等。
行政處罰雖然也有針對人身的,但是只有一種,即行政拘留,而且行政拘留的上限是15天,在嚴厲程度上是無法與刑罰相比的。
4、違法行為人的主觀心理對承擔責任的影響不同
在刑事領域,行為人主觀是故意還是過失,是積極的追求行為結果,還是放任結果的發生,或者是應該預見到結果發生但是沒有預見到。
或者是已經預見到結果的發生但輕信自己可以避免,這樣的心理狀態對罪與非罪,以及此罪與彼罪的確定有著決定意義。
但是在行政處罰的過程中,行為人主觀上是故意還是過失對于違法行為的確定并不是那么重要,只要主觀上有過錯,客觀上實施了行政違法行為,就可以認為構成了行政違法,就可以進行行政處罰。
5、制裁機關不同
行政處罰的實施主體是法律、法規授權的國家行政機關和其他非行政機關組織。它的實施主體要比刑罰的實施主體廣泛得多。
刑事處罰只能由法院決定,然后交給執行機關執行。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行政處罰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刑事處罰
1,法律后果不同:刑事處罰是各種處罰中最為嚴厲的強制方法。這種處罰,不僅可以剝奪被強制者的財產,而且可以剝奪其政治權利、人身自由,甚至剝奪生命。而行政處罰不涉及政治權利和人身自由。
2,適用的對象不同:刑事處罰只能對犯罪分子適用。而行政處罰只能對違反民事法規、行政法規、經濟法規等等,沒有達到觸犯法律構成犯罪的行為適用。
3,適用的程序不同:刑事處罰必須依照刑事訴訟法。而行政處罰則行政程序做出,比較靈活。
4,作出處罰的機關不同:刑事處罰只能由人民法院依法適用,任何機關、團體、或個人都無權對公民適用處罰。而行政處罰可有執法權的行政機關作出。
1、違反的法律不同。行政違法,違反的是行政法律;刑事違法,違反的是刑法。
2、違法的形式不同。行政違法的形式,是行政法律規定的情形;刑事違法的形式,是刑法規定的情形。
3、法律責任不同。行政違法,應承擔行政法律責任,諸如罰款、吊銷證照之類;刑事違法,很可能被追究刑事責任,諸如判刑等等。
行政的最多是處分、撤銷黨內職務、記過、開除之類的;而刑事的最高能判死刑。
行政處罰,刑事處罰,民事處罰是怎么樣區別
一、首先要糾正一下,不存在民事處罰這樣一個術語。
二、行政處罰:
是指行政主體依照法定職權和程序對違反行政法規范,尚未構成犯罪的相對人給予行政制裁的具體行政行為。
行政處罰特征是:實施行政處罰的主體是作為行政主體的行政機關和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行政處罰的對象是實施了違反行政法律規范行為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行政處罰的性質是一種以懲戒違法為目的、具有制裁性的具體行政行為。
三、刑事處罰:
刑事處罰是違反刑法,應當受到的刑法制裁,簡稱刑罰。
根據我國刑法的規定,刑事處罰包括主刑和附加刑兩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罰金、剝奪政治權利和沒收財產;此外還有適用于犯罪的外國人的驅逐出境。
簡單來說,行政一般拘留,刑事是要判刑的。沒有民事處罰一說
刑事處罰和刑事處分的區別
1.處罰適用前提不同。行政處罰是針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尚未構成犯罪的,應當依法承擔行政責任的行為作出的;而刑事處罰是針對犯罪作出的,根據刑法規定,一切危害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危害無產階級專政制度,破壞社會主義革命和社會主義建設,破壞社會秩序,侵犯全民所有的財產或者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財產,侵犯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以及其他危害社會的行為,依照法律應當受刑罰處罰的,都是犯罪;但是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認為是犯罪。
2.處罰適用的依據不同。行政處罰適用的依據有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和規章;而刑事處罰適用的依據只能是法律,即刑法和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通過的有關刑法的若干補充規定。這是因為關于刑法的規定,是國家的專屬立法權,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以及規章都無權設定刑事處罰條款。
3.處罰實施機關不同。行政處罰在我國是屬于行政管理的范疇,因此實施主體是行政機關。而刑事處罰是屬于國家的司法權范疇,因此只能由人民法院實施。
4.處罰的種類不同。根據我國刑法的規定,刑事處罰包括主刑和附加刑兩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罰金、剝奪政治權利和沒收財產;此外還有適用于犯罪的外國人的驅逐出境。從種類上說主要有人身罰和財產罰兩類,而人身罰是刑罰的重點。行政處罰包括:警告、通報批評、罰款、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沒收非法財物、沒收違法所得、行政拘留等。從種類上說雖包括了人身罰、財產同、申誡罰和能力罰四大類,但重點絕不在人身罰,因而行政處罰所規定的人身罰較之刑事處罰要輕得多。
5.違法者主觀狀態對承擔責任的影響不同。在刑事處罰中,行為人的主觀是故意還是過失對其所承擔的刑事責任影響很大,是判斷罪與非罪、此罪和彼罪的重要因素。但在行政處罰過程中,行為人主觀上的故意和過失就顯得不那么重要,只要主觀上有過錯,客觀上實施了行政違法行為,就可以認為是已構成了行政違法,就可以對其實施行政處罰,不必過細地研究這一違法行為是故意還是過失。
6.處罰的作用不同。行政處罰和刑事處罰雖然對違法者都有懲戒和教育的雙重作用,但側重點不同。行政處罰是對有違反國家行政管理秩序行為,尚不構成犯罪的違法者進行的處罰,它注重的是對違法者的教育,制裁只是教育的一種方式,糾正違法行為才是行政處罰的真正目的,只要客觀上達到了這個目的,行政處罰的作用也就達到了。而刑事處罰,針對的是嚴重危害社會的刑事犯罪分子作出的,因此它更注重對違法犯罪活動的打擊,制裁犯罪分子是刑罰的主要功能,當然在制裁的過程中也包含著對違法者的教育,對于違法犯罪行為不但要給予制止和糾正,而且必須要使犯罪分子得到應有的制裁。
沒有刑事處分的說法,行政才分行政處罰和行政處分
沒啥區別
雙胞胎。。。。。。。。。。。
什么是刑罰,刑罰和行政處罰區別
解:一、刑事責任是指觸犯刑法的犯罪人所應承受的由國家審判機關(法院)給予的制裁后果,即刑罰。
二、行政處罰,是指行政主體對行政相對人違反行政法律法規尚未構成犯罪的行為所給予的法律制裁。
行政處罰分為人身自由罰(行政拘留)、行為罰(責令停產停業、吊銷暫扣許可證和執照)、財產罰(罰款、沒收財物)和聲譽罰(警告)等多種形式。行政處罰的具體種類有: (1)警告
(2)罰款
(3)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
(4)責令停產停業
(5)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
(6)行政拘留
刑罰是法律責任中最嚴厲的責任形式。
刑罰分為主刑和附加刑兩類。
1.主刑,是對犯罪分子適用的主要刑罰方法,包括:
(1)管制
(2)拘役
(3)有期徒刑
(4)無期徒刑
(5)死刑
2.附加刑,是補充、輔助主刑適用的刑罰方法。包括:
(1)罰金
(2)剝奪政治權利
(3)沒收財產
(4)驅逐出境
構成犯罪的適用刑罰、不犯罪而違紀的、適.用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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