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仲裁調解書
勞動仲裁調解書,有時候是因為和公司有一些糾紛,這個時候是需要調解書的,調解協議書由雙方當事人簽名或者蓋章,經調解員簽名并加蓋調解組織印章后生效,對雙方當事人具有約束力,下面看看勞動仲裁調解書及相關資料。
勞動仲裁調解書1申訴人:馬xx,女,49歲,住址:xx市xx區xx街xx號
委托代理人:xxx,男,工作單位:xx市xx區司法局,代理權限:代為承認、放棄、變更仲裁請求,提供證據、參加辯論,請求調解,代收法律文書。
被申訴人:xx市xx區國稅局,住所地:xx區xx街xx號。
法定代表人:李xx,男,50歲,局長。
委托代理人:鄭xx,男,工作單位:xx市xx區國家稅務局,代理權限:代為承認、放棄、變更仲裁請求,提供證據、參加辯論,請求調解,代收法律文書,提起反訴。
案由:工資、補償金爭議
申訴人馬xx訴被申訴人xx市xx區國家稅務局工資、補償金爭議一案,本委受理后依法組成仲裁庭,開庭進行了審理,申訴人馬xx及其委托代理人xxx,被申訴方委托代理人鄭xx到庭。
經本委當庭調解,雙方自愿達成如下協議:
一、雙方解除勞動關系,被申訴人支付給申訴人工資差額和解除勞動關系的經濟補償金共計玖仟伍佰元整(9500元),限本調解書生效后五日內付清。
二、仲裁費400元,雙方各負擔50%。
本調解書與仲裁裁決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仲裁員:劉xx
申訴方:馬xx xxx 被申訴方:鄭xx
xx市xx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年 月 日制作、送達
勞動仲裁調解書2仲裁調解書
×勞人仲字[20 ]第 號
申請人:
住址:
委托代理人:
被申請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職務:
委托代理人:
案由及處理過程
申請人訴稱:
被申請人辯稱:
本委查明:
在本委主持下,當事人達成如下調解協議:
本調解書經雙方當事人簽收后發生法律效力。
仲裁員:
書記員:
年 月 日
《仲裁調解書》說明
一、文書依據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四十二條仲裁庭在作出裁決前,應當先行調解。
調解達成協議的,仲裁庭應當制作調解書。
調解書應當寫明仲裁請求和當事人協議的結果。調解書由仲裁員簽名,加蓋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印章,送達雙方當事人。調解書經雙方當事人簽收后,發生法律效力。
調解不成或者調解書送達前,一方當事人反悔的,仲裁庭應當及時做出裁決。
二、文書使用范圍及解決的問題
本文書為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仲裁委員會根據調解協議制作的具有強制執行力的格式文書。
三、文書填寫要求及注意事項
1、當事人的基本情況,包括勞動者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原籍、現住址;委托代理人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工作單位及職務,律師只需寫姓名及律師事務所所名;單位的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姓名、職務以及委托代理人的情況等。
2、調解書需列明申請人的仲裁請求事項及金額。
3、調解書中可簡要列明查明的事實。事實清楚、爭議不大的案件,“被申請人辯稱”及“本委查明”的部分可省略,在寫明申請人的請求事項及金額后,直接列明當事人達成的調解協議。
4、調解協議的內容不能違反法律規定,須具有可執行性。當事人達成的調解協議應當寫明協議履行時間、履行的方式、支付的金額。如申請人的仲裁請求未完全獲得實現,應注明申請人放棄其他仲裁請求。
5、調解書由應當加蓋仲裁委員會印章。
6、調解書經雙方當事人簽收后發生法律效力。調解書不能留置送達。
勞動仲裁調解書3一、勞動仲裁調解書的強制執行
勞動仲裁調解書可以強制執行,《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條規定:當事人對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裁決書,應當依照規定的期限履行。一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受理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執行。申請強制執行步驟:領取《執行申請書》,填寫相關信息;進行領號、登記;等待叫號,到對應立案窗口辦理,提交所有材料;審核后,發給《立案受理通知書》。
二、申請執行需要提交文件
1、申請執行書。
申請執行書中應當寫明申請執行的理由、事項、執行標的,以及申請執行人所了解的被執行人的財產狀況。
2、作為執行根據的生效法律文書。
3、申請人的身份證明:公民個人申請應當出示居民身份證,法人申請應當提交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其他組織申請的,應當提交營業執照復印件和主要負責人的身份證明。
4、如果代為申請執行還應提交授權委托書。
5、申請執行無需預先繳納申請執行費,但人民法院在執行到位的首批執行款扣除人民法院依法應收取的執行費。
繳費標準:執行金額或價額在1萬元以下的.,每件交納50元;一萬元至50萬元的,按執行金額或價額的千分之五交納;50萬元以上的,按執行金額或價額的千分之一再加2000元交納。
6、還需要到仲裁員那兒開個生效證明,證明仲裁裁決已生效或者證明雙方領取裁決的時間及雙方送達回證復印件(還是證明已過起訴期,生效了。)
三、強制執行法院受理與執行時間和程序
人民法院的立案機構對符合條件的執行案件,應在七日內審查立案,并移送執行機構;對不符合條件的執行案件,應當在七日內裁定不予受理。執行機構在接受移送后,應當在三日內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責令被執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
并承擔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或遲延履行金;逾期仍不履行的,依法強制執行。人民法院執行案件,一般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執行結束。
在法院執行過程中,作為申請人應按人民法院的要求及時提供被執行人的財產狀況、財產線索、被執行人履行債務的能力及被執行人的下落等情況,以利于執行。否則,在人民法院無法查到被執行人財產時,申請執行人應承擔執行不能的風險。
申請執行人了解到被執行人的財產線索,但自行查明被執行人的財產狀況確有困難的,有權請求人民法院調查。但申請執行人應當提出書面申請,并說明理由。
勞動仲裁調解書格式
勞動仲裁調解書格式,針對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的勞動糾紛,很多人都會選擇仲裁,但仲裁已經定案了,是不可以去法院提出訴訟的,仲裁調解書該怎么寫,有什么注意事項,勞動仲裁調解書格式。
勞動仲裁調解書格式1一、勞動仲裁調解書格式是怎樣的
×勞人仲字[20 ]第 號
申請人:
住址:
委托代理人:
被申請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職務:
委托代理人:
案由及處理過程
申請人訴稱:
被申請人辯稱:
本委查明:
在本委主持下,當事人達成如下調解協議:
本調解書經雙方當事人簽收后發生法律效力。
仲裁員:
書記員:
年 月 日
二、勞動仲裁的流程
1、申請。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內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請仲裁。
2、受理。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五日內,認為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受理,并通知申請人;認為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不予受理,并說明理由。
3、開庭。當事人在仲裁過程中,將進行申請人明確請求、被申請人答辯、仲裁庭調查事實、當事人雙方舉證質證、辯論、陳述最后意見等環節。
4、調解。仲裁庭在作出裁決前,應當先行調解。調解達成協議的,仲裁庭會制作調解書。
5、裁決。調解不成或者調解書送達前,一方當事人反悔的,仲裁庭會及時作出裁決。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仲裁時效】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三、勞動爭議仲裁調解后還可以上訴嗎
不可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第五條規定:當事人達成仲裁協議,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協議無效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十一條規定:“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作出的調解書已經發生法律效力,一方當事人反悔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經受理的,裁定駁回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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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仲裁調解書格式2篇一:調解協議書(范本)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經雙方協商一致,現甲方與乙方就 賠償事宜,本著平等、自愿、公平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愿意支付乙方家長一次性賠償費用 元整。
二、上述費用支付給乙方后,由乙方自行安排處理,其安排處理的方式及后果不再與甲方有任何關系。
三、甲方履行賠償義務后,此事處理即告終結,乙方保證就此事不再以任何形式和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其他任何賠償費用要求。
四、甲方履行賠償義務后,甲乙雙方之間不再有任何相關此事的權利、義務。甲乙雙方不以任何形式和任何理由向學校提出其他任何賠償費用要求。
五、本協議為雙方平等、自愿協商之結果,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
六、本協議內容甲乙雙方已經全文閱讀并理解無誤,甲乙雙方明白違反本協議所涉及后果,甲乙雙方對此協議處理結果完全滿意。
七、本協議為一次性終結處理協議,本協議書一式三份,甲乙雙方當事人各執一份,見證方執一份。經雙方簽字后生效,甲乙雙方當事人各應以此為據,全面切實履行本協議,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糾纏。
甲方:(簽字) 年 月日 乙方:(簽字) 年 月日 見證方:(簽字)年 月日
篇二:糾紛調解協議書樣本
當事人雙方姓名、性別、年齡、單位或住址,
申請人:×××,男,19××年×月×日出生,漢,現住××市××區××鎮××村× 組。 職業:××××××。
被申請人:××××,男,19××年×月×日出生,漢,現住××區××鎮××村×組。職業:××××。
糾紛簡要情況:200××年××月××日晚××時左右,××××××××××××××××××,并因此花去醫療費共計××余元。雙方在多次交涉未果的情況下,向××××提出申請,要求對此事進行調解。
經調解,自愿達成如下協議:1)由××承擔所有的醫療費用;
2)××一次性補償××誤工費、護理費、傷殘補助金及就業補助金合計××××元;
3)××與××即日起終止一切關系,以后如有其他后果皆于雙方無關。
履行協議的方式、地點、期限:
本協議簽定之時,由××一次性支付給申請人××現金××××元。
在20××年××月××日前,由××為××付清所有的醫療費用。
本協議一式 三 份,當事人、調解委員會各持一份。當事人(簽名或蓋章) 、
勞動仲裁調解書格式3撤銷勞動仲裁終局裁決公司要怎么辦
當中級人民法院撤銷勞動仲裁終局裁決后,企業是否需要向一審法院提起訴訟,請求無須去履行終局裁決的內容。
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條規定:“用人單位有證據證明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仲裁裁決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撤銷裁決:
(一)適用法律、法規確有錯誤的……人民法院經組成合議庭審查核實裁決有前款規定情形之一的,應當裁定撤銷。仲裁裁決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銷的,當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知名律師劉XX分析說:《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條的規定并不明確。該條并未明確中級人民法院撤銷的是仲裁裁決的終局性還是仲裁裁決的內容,或者是仲裁裁決終局性和裁決內容全部撤銷。并且該條規定向一審法院起訴的主體也未明確,只規定為當事人,因此容易造成司法實踐中操作各異。
其實從立法的本意和司法實踐中大部分的動態來看,中級人民法院所撤銷的仲裁裁決,既撤銷了仲裁裁決的終局結果,也撤銷了仲裁裁決的實體內容。
即等于仲裁裁決未生效,不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部分案件中級人民法院既然撤銷了終局裁決,因此公司無須向勞動者支付相關的工傷待遇。如果勞動者不服,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一審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公司支付其相關的工傷待遇,其權利同樣有救濟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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