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據我國公安部的相關規定,在立案后不報案的情況下不一定能拿到錢,但是如果立案后能夠即時的向公安機關報案,那么公安機關幫你追索到錢的可能性較大。因此報案拿到錢的機率也比較大。
法律依據:《公安機關辦理經濟犯罪案件的若干規定》第十六條 公安機關接受案件后,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查詢立案情況的,應當隨時告知。
下列情形,公安機關應當告知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
(一)對于破案的,應當及時將案件辦理結果、犯罪嫌疑人以及追繳涉案財物等情況告知;
(二)對于撤銷案件的,應當及時將銷案結果、理由告知;
(三)對于未破的重大經濟犯罪案件,應當采取適當方式,在立案后定期將可以公開的情況告知。
一、報警后,詐騙案立案了錢能追回來嗎?
詐騙案立案了之后錢是可以追回來的。
(一)被詐騙的錢被追回的,應當退還給被害人。
(二)詐騙屬于侵犯財產的犯罪,對于被害人因詐騙而遭受的損失,犯罪人應當予以退賠。
(三)在公安機關、檢察院、法院處理詐騙案件過程中,如果已經追回詐騙款的,應當及時退還被害人。未追回的,法院在作出刑事判決時,應當責令退賠。
《刑法》第六十四條 【犯罪物品的處理】犯罪分子違法所得的一切財物,應當予以追繳或者責令退賠;對被害人的合法財產,應當及時返還;違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財物,應當予以沒收。沒收的財物和罰金,一律上繳國庫,不得挪用和自行處理。
二、詐騙50萬要判多久?
詐騙50萬元能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根據《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從以上規定中可以看出,詐騙50萬元屬于“數額特別巨大”的范圍,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詐騙是以違法占有別人的錢財為目的的一種詐騙方式。如果是詐騙別人的錢達到500000元的情況下,是需要承擔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的,因為所涉及的金額已經是巨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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