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15天能保釋嗎
刑事拘留15天,如果符合保釋的法定條件,則是能夠保釋的;而行政拘留15天是不能進行保釋的,但是可以請假。具體來說,這主要因為:拘留分為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在對犯罪嫌疑人進行刑事拘留后,對于需要繼續偵查,并符合保釋的條件,可以依法保釋。如果是行政拘留,則沒有保釋的措施。被處罰人不服行政拘留的處罰決定,在被送進拘留所前,可以交保以求暫時不去,待復議后再按復議決定辦理;也可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向法院起訴,則可以提出暫緩執行行政拘留的申請,由公安機關決定批準。被處罰人有合法的特殊情況,如:家中或單位有事端,非被處罰人處理不可的,被處罰人可以向拘留所請假。所以,應當視具體情況而定。
緩刑請假需要什么條件
緩刑請假需要條件
1、緩刑期間外出請假理由可以隨意,應當提前三個工作日,向司法所提出書面申請并填寫社區服刑人員外出審批表,外出時間超過七日的,應當提前七個工作日提出書面申請并填寫;
2、等待申請通過。根據法律規定,緩刑犯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或者遷居,應當報經考察機關批準。
緩刑,全稱暫緩量刑,也稱為緩量刑,是指對觸犯刑律,經法定程序確認已構成犯罪、應受刑罰處罰的行為人,先行宣告定罪,暫不執行所判處的刑罰。緩刑由特定的考察機構在一定的考驗期限內對罪犯進行考察,并根據罪犯在考驗期間內的表現,依法決定是否適用具體刑罰的一種制度。
對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依法實行社區矯正,如果沒有刑法第七十七條規定的情形,緩刑考驗期滿,原判的刑法就不再執行,并公開予以宣告。
緩刑的條件具體如下:
1、適用緩刑的對象必須是被判處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被判處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不能適用緩刑;
2、犯罪分子犯罪情節較輕,確有悔改表現,適用緩刑確實不致再危害社會,對其所居住社區無重大不良影響,法院認為不關押也不致于再危害社會適用緩刑,刑法規定,對累犯、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不論其刑期長短一律不能適用緩刑。
社區服刑人員外出請假,按以下程序處理:
1、外出時間在七日以內的,應當提前三個工作日向司法所提出書面申請并填寫服刑人員外出審批表,經司法所負責人審批,同意請假的,向社區服刑人員發放服刑人員外出證明,并報縣級社區矯正機構備案;不同意請假的,應當及時告知社區服刑人員。
2、外出時間超過七日的,應當提前七個工作日提出書面申請并填寫服刑人員外出審批表,經司法所初審并簽署意見后,報縣級社區矯正機構審批,同意請假的,由司法所向社區服刑人員發放服刑人員外出證明;不同意請假的,由司法所及時告知社區服刑人員。社區服刑人員發生突發性重大變故等緊急情形的,經司法所負責人同意、報縣級社區矯正機構分管領導批準,可以口頭請假外出,緊急情形消失后應當及時補辦請假手續。社區服刑人員經批準離開所居住的市、縣連續時間不得超過三十日。一年累計請假天數不得超過六十日。
判緩刑就是不收監執行,可以在一定條件下出去。緩刑是對被判處一定刑罰的犯罪分子,在其具備法定條件的情況下,在一定的考驗期間內附條件地不執行原判刑罰的一種制度。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根據法律規定,對于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犯罪情節較輕;有悔罪表現;沒有再犯罪的危險;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
判刑后怎樣才能緩刑
判刑后要想判緩刑,那要滿足判處緩刑的條件。具體如下:
1、對于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可以宣告緩刑;
只要被判處的刑罰不是拘役,或者有期徒刑的刑期超過3年,就不符合適用緩刑的對象條件,不能適用緩刑。這是緩刑的對象條件。
2、對其中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3、犯罪情節較輕;
4、有悔罪表現;
要看犯罪分子有無真實的悔罪表現,是否真誠悔過自新,只有真誠悔改自新,確有悔罪表現的才可以適用緩刑。被告人是正當防衛或者緊急避險超過必要限度的,喪失社會危害能力的聾啞人、盲人等殘疾人,犯罪中止的,在案發后主動投案自首的,主動交待司法機關尚未掌握的犯罪事實,主動檢舉揭發他人犯罪經查證屬實,或者提供主要線索得以偵破其它重大案件的,或者被抓捕歸案后能坦白交待犯罪事實,對自己的犯罪行為的社會危害性有充分認識,真誠表示悔過自新,真誠表示今后不再危害社會等行為都應當視為確有悔改表現,符合適用緩刑的主觀條件。
5、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根據被告人犯罪情節,適用緩刑不致再危害社會的,這也是實踐中最難把握最容易出現問題的要素,對于適用緩刑后是否還能再危害社會應進行全面綜合分析審查判斷,主要應從以下幾個方面來把握:犯罪分子的犯罪動機是否鄙劣、犯罪手段是否殘忍奸詐、是否是偶犯、初犯或者連續犯等犯罪要素分析判斷他們犯罪的主觀惡性的深淺程度,以及是否容易改造,根據在共同犯罪中是否居于主犯、從犯或者脅從犯地位、犯罪后對危害后果的認識等分析判斷犯罪的社會危害。只有全面綜合分析確實認為適用緩刑不至于再危害社會的方可宣告緩刑。對此可以稱之為適用緩刑的社會條件。
6、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
7、犯罪分子必須不是累犯
《刑法》第74條規定,對于累犯,不適用緩刑。這是因為累犯受過刑事處罰,仍不思悔改,在釋放或者赦免后較短的時間內又犯新罪,足以表明這種犯罪分子惡習難改,甚至是屢教不改,具有較大的人身危險性,放在社會上難以防止其再次危害社會。這也是適用緩刑的對象條件。
哪些犯罪不適用緩刑
1、被判處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的不適用緩刑。
2、累犯和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不適用緩刑。
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侵犯知識產權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二)》中第三條規定侵犯知識產權犯罪,符合刑法規定的緩刑條件的,依法適用緩刑。有一列情形之一的,一般不適用緩刑:
(1)因侵犯知識產權被刑事處罰或者行政處罰后,再次侵犯知識產權構成犯罪的;
(2)不具有悔罪表現的;
(3)拒不交出違法所得的;
(4)其他不宜適用緩刑的情形。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十九條 【管制規定】被判處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執行期間,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規,服從監督;
(二)未經執行機關批準,不得行使言論、出版、集會、結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權利;
(三)按照執行機關規定報告自己的活動情況;
(四)遵守執行機關關于會客的規定;
(五)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或者遷居,應當報經執行機關批準。
對于被判處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勞動中應當同工同酬。
第七十二條【適用條件】對于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 犯罪情節較輕;
(二) 有悔罪表現;
(三) 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 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
第七十五條【緩刑犯應遵守的規定】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 遵守法律、行政法規,服從監督;
(二)按照考察機關的規定報告自己的活動情況;
(三) 遵守考察機關關于會客的規定;
(四)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或者遷居,應當報經考察機關批準。
第七十六條【緩刑的考驗及其積極后果】對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依法實行社區矯正,如果沒有本法第七十七條規定的情形,緩刑考驗期滿,原判的刑罰就不再執行,并公開予以宣告。
在看守所可以請假出來嗎
法律分析:是否可以申請假釋,要根據具體情況分析。
被關押在看守所的人員有二類:一是被刑事拘留或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二是判決生效后,因余刑不滿三個月而留在看守所執行刑罰的罪犯。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七十九條 對于犯罪分子的減刑,由執行機關向中級以上人民法院提出減刑建議書。人民法院應當組成合議庭進行審理,對確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實的,裁定予以減刑。非經法定程序不得減刑。
第八十一條 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執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實際執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沒有再犯罪的危險的,可以假釋。如果有特殊情況,經最高人民法院核準,可以不受上述執行刑期的限制。
行政拘留怎樣請假合理?
存在下面提到的這3種情況,行政拘留人員可以請假。首先是被拘留人本人參加升學考試,其次是其近親屬得重病住院或死亡的情況,最后是其子女出生。請假時需要提交被拘留人請假出所申請書,并提供相關的證明材料。
一、行政拘留怎樣請假合理?
申請行政拘留請假的具體手段方式,有幾個步驟:被拘留人遇有本人參加升學考試、子女出生或者近親屬病危、死亡等情形的,被拘留人或者其近親屬可以提出請假出所的申請,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申請人向拘留所提交《被拘留人請假出所申請書》,并提供以下相應證明材料:
(1)升學考試需提供準考證或學校證明材料;
(2)子女出生需提供妻子懷孕檢查報告或者子女出生證明;
(3)近親屬病危需提供患者的病情診斷書和病歷;
(4)近親屬死亡需提供死亡證明。
二、行政拘留人員請假出所辦理程序如何?
請假出所由被拘留人或其近親屬向拘留所提出,拘留所接到申請人請假出所申請后,應當立即提出審核意見,認真審核相關證明材料,填寫《被拘留人請假出所審批表》,由拘留所所長簽署意見,通知辦案單位辦理相關手續,經辦案單位、法制部門審核,報法制分管局領導審批。準假出所時間最長幾天準假出所時間一般不超過3天,被拘留人請假出所的時間不計入拘留期限。被拘留人假期結束后應當按時返回拘留所執行剩余拘留時間。
三、行政拘留會留案底嗎?
不會。但是會留有行政處罰記錄,行政處罰的處罰記錄,當地公安機關都會將相關檔案、信息進行保存的。但記錄不是對任何人都開放的,只有司法機關或者律師在辦理刑事案件時,報請有權機關審批后,記錄才對外提供。不對普通單位或個人提供查詢業務。
【法律依據】
根據《關于建立犯罪人員犯罪記錄制度的意見》的通知規定:案底是指某人犯罪行為的記錄。又稱犯罪人員犯罪記錄制度,在我國法律中一般指有過刑事犯罪前科的檔案記錄,而該犯罪檔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門保存。
被拘留人自己參加升學考試,可以提供升學考試的準考證或學校證明材料,向看守所提出請假申請。行政拘留是不會留有案底的,但是會留有行政處罰記錄。案底又稱犯罪行為的記錄,其只針對于刑事處罰案件。行政處罰記錄不對社會公眾開放,單位和個人不能私自調閱,由當地的公安局進行保存。
相關推薦:
如何預防刑事犯罪(如何預防犯罪)
人身傷害找誰賠償(人身受到傷害怎么辦)
智力殘疾刑事能力(二級智力殘疾是否具有刑事責任能力)
怎樣處理客訴賠償(遇到客訴處理話術)
輕微傷賠償價(輕傷與輕微傷的賠償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