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醉駕最新的處罰標準,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行為人不會被行政拘留,但是可能會被刑事拘留。具體來說,如果被處以刑事拘留的話,行為人需要接受37日以下的刑事拘留。這主要是因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酒后駕車的行為人可能會被行政拘留。而對于醉酒駕車的行為人,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沒有行政拘留這一項處罰。需要注意的是,醉駕的行為人需要承擔刑事責任,但是僅僅是酒后駕駛的行為人不一定需要承擔刑事責任。因為這時候醉駕的行為人,已經構成了危險駕駛罪,需要承擔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的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條 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并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 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并處罰金:(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一、醉酒駕駛拘留多久?
醉酒駕駛拘留10天到15天的時間,這主要指的就是刑事拘留。
1、《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
(1)、酒后駕駛機動車,記6分,罰500元,暫扣駕駛證1--3個月;
(2)、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記12分,罰500元,暫扣駕駛證3個月;
(3)、醉酒駕駛機動車,記12分,罰2000元,暫扣駕駛證3--6個月,拘留15天以下;
(4)、酒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記12分,罰2000元,暫扣駕駛證6個月,拘留15天以下;
(5)一年內有醉酒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兩次以上的,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第九十一條 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2、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3、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并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4、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5、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二、酒駕處罰標準是什么?
(一)飲酒駕駛處罰標準
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處5000元罰款;15日拘留,吊銷駕照,并5年內禁駕。
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記12分,駕照暫扣6個月。
根據我國的相關規定,對于飲酒的評定標準是非常嚴格的,幾乎可以視同于只要喝下了酒精制品駕車上路,當被檢測時,就不可能出現漏網之魚。根據《車輛駕駛人員血液、呼氣酒精含量閾值與檢驗》(GB12-2010,以下簡稱“國標”)規定,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駕駛行為,屬于飲酒駕駛。
(二)醉酒駕駛處罰標準
醉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處吊銷駕照,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10年內禁駕,且終身不得駕駛營運車輛。
醉酒后駕駛機動車,處吊銷駕照,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5年內禁駕。
目前喝完酒之后駕駛機動車輛是需要判斷一下血液當中的酒精含量的,通常狀況之下,如果沒有達到醉酒駕駛的程度的話,就是按照一般的行政違法行為進行行政處罰。已經達到了刑事犯罪程度的,也就是醉酒駕駛狀態,就是按照危險駕駛罪對此進行一定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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