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乳奶水videos喷奶水,亚洲一区二区三区在线观看成人av,成人影,久久久蜜臀国产一区二区,免费观看一区,麻豆xxxhd

破壞生產經營罪情節嚴重(破壞生產經營罪法條)

首頁 > 醫療糾紛2025-01-10 03:43:35

破壞經營生產罪立案標準

破壞生產經營罪立案標準如下:(一)造成公私財物損失五千元以上的;(二)破壞生產經營三次以上的;(三)糾集三人以上公然破壞生產經營的;(四)其他破壞生產經營應予追究刑事責任的情形。

由于泄憤報復或者其他個人目的,毀壞機器設備、殘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壞生產經營,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造成公私財物損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破壞生產經營三次以上的;
(三)糾集三人以上公然破壞生產經營的;
(四)其他破壞生產經營應予追究刑事責任的情形。
對于本罪立案標準的第一種情形,只要行為人毀壞機器設備、殘害耕畜等損失達到五千元以上的,公安機關就應當立案偵查。
對于本罪立案標準的第二種情形,只要行為人破壞生產經營的次數達到三次以上,既使數額不滿五千元,也可立案偵查。
對于本罪立案標準的第三種情形,行為人糾集他人實施破壞,只要人數達到三人以上就可立案偵查。

如何區分破壞生產經營罪與故意毀壞財物罪
破壞生產經營罪與故意毀壞財物罪在行為上有相似之處,因為行為人通過毀壞機器設備、殘害耕畜破壞生產經營的同時,必然毀壞公私財物,盡管如此,兩者仍有本質區別,應當注意區分:
1、主觀的目的不同。
(1)本罪采用毀壞機器設備、殘害耕畜等手段,雖然會造成財物的毀壞,但這不是行為人的目的,行為人的目的是通過上述手段來毀壞生產經營,進而達到自己泄憤報復或者其他個人的不法目的。
(2)毀壞機器設備、殘害耕畜等僅僅是實現其目的的手段;而后罪其目的就是將公私財物加以毀壞,使其部分甚或全部喪失價值或使用價值。
2、所侵害的對象不同。
(1)本罪的對象是特定的財物,即與生活經營活動直接相關的已經投人使用的機器設備、服役期間的耕畜等。而正是通過這些直接關系到生產經營活動的財物的毀壞進而實現破壞生產經營的意圖。
(2)倘若與生產經營無關,如在倉庫中備用或閑置不用的財物,即使是機器設備,亦不能成為本罪對象,但可以構成故意破壞財物罪的對象,后者還包括生活資料。
3、直接客體不同。
(1)本罪所侵害的是國有的、集體的以及個人的生產經營工常活動;
(2)而后者則是公私財物的所有權。
破壞生產經營罪是對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的一種侵害,而這里生產經營的范圍涉及面就很廣了,包括了農業、漁業、工業、林業等,而與這些產業存在密切聯系的行業,如建筑業、商業等等,其實也是處于這樣生產經營的范圍之內的。而在主觀上面,明確要求了只能是出于直接故意,也就是要求行為人主觀上存在泄憤報復或者其他出于個人恩怨的目的。

綜上所述是小編對破壞經營生產罪立案標準做出的相關回答,希望可以幫助到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條由于泄憤報復或者其他個人目的,毀壞機器設備、殘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壞生產經營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七十六條之一以轉移財產、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數額較大,經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尚未造成嚴重后果,在提起公訴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并依法承擔相應賠償責任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破壞生產經營罪量刑標準

破壞生產經營罪量刑標準主要取決于犯罪情節和危害程度,以及犯罪分子的主觀惡性等因素。一般情況下,破壞生產經營罪屬于輕罪或普通刑事案件,較為常見的判處有拘役、有期徒刑和罰金等。

破壞生產經營罪是指以暴力、威脅手段或者其他方法,妨害他人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造成較大的經濟損失的行為。這種犯罪的危害主要在于,會引起社會治安問題,嚴重影響企業和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我國刑法有關規定,對破壞生產經營罪的判刑主要取決于以下幾個方面:1. 犯罪情節和危害程度:包括犯罪手段、目的、對象、后果等因素,越嚴重的罪行,其刑罰量刑也會相應加重。2. 犯罪分子的主觀惡性:包括犯罪動機、主觀故意程度等因素。對于故意犯罪和重大后果的犯罪,其刑罰量刑也會相應加重。3. 相關法律規定:對于破壞生產經營罪,我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規定了明確的量刑標準,根據情節輕重和危害程度情況,一般被判處拘役或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如何避免破壞生產經營罪?避免破壞生產經營罪,首先需要了解自身權利和義務,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同時,企業和個人需要加強安全管理和防范,提高安全意識,加強技術防范,盡可能預防安全事件的發生。此外,對于發現威脅生產經營安全的行為,可以及時向公安機關舉報,進行有效打擊。

破壞生產經營罪是一種侵犯他人合法權益的犯罪行為,需要加強打擊。量刑主要取決于犯罪情節和危害程度,以及犯罪分子的主觀惡性等因素。企業和個人應該加強安全管理和防范,提高安全意識,預防安全事件的發生,保障自身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條【破壞生產經營罪】由于泄憤報復或者其他個人目的,毀壞機器設備、殘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壞生產經營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破壞生產經營罪

破壞生產經營罪,是指由于泄憤報復或者其他個人目的,毀壞機器設備、殘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壞生產經營的行為。

本罪實際上是以毀壞財物的方法破壞他人的生產經營。由于本罪不是單純的毀壞財物,而是毀壞生產資料,因而會存在間接損失,故成立本罪不以數額較大、情節嚴重為前提。構成該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破壞生產經營罪在1979年《刑法》中即已出現,并于1997年《刑法》中正式確立,后歷次修正案均未修改本罪。

(一)1979年《刑法》設立破壞集體生產罪

1979年《刑法》第125條規定:“由于泄憤報復或者其他個人目的,毀壞機器設備、殘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壞集體生產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將破壞集體生產罪規定在破壞社會主義經濟秩序罪一章。

(二)1997年《刑法》將其修改為破壞生產經營罪,并上調法定刑

1997 年《刑法》將破壞集體生產罪修改為破壞生產經營罪,置于侵犯財產罪一章,并調整法定刑至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行為主體

行為人為一般主體,即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且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

(二)行為方式

行為人必須具有毀壞機器設備、殘害耕畜或以其他方法破壞生產經營的行為。

“其他方法”應是與毀壞機器設備、殘害耕畜相類似的毀壞財物的方法,如切斷電源,制造停電事故;偷改設計圖紙,導致質量事故;破壞種子或禾苗等,而不是泛指任何方法。“生產經營”包括機器設備、耕畜等生產工具、生產資料,及一切經濟形式的生產經營,而不問其所有制性質。

破壞既可以是作為,也可以是不作為,僅需結果是導致生產經營活動完全無法進行或者使已經進行的部分歸于無效。破壞的對象,必須是與各種經濟單位的經營活動有著直接聯系的,否則,就不構成本罪。例如,破壞已經閑置不用的機器設備、破壞倉庫里儲存備用的生產工具和收獲的糧食、殘害已喪失役力的待售肉食牲畜的行為,即使這些財物是各種生產經營單位所有的,由于它們與各種經濟單位的生產經營活動的正常進行并無直接聯系,因而相關行為不構成破壞生產經營罪,但可能成立其他犯罪,如故意毀壞財物罪。

(三)責任形式

本罪主觀上要求故意,且司法實踐多認為需要行為人具有泄憤報復或其他個人目的。所謂其他個人目的,主要是指基于個人得失的各種心懷不滿、憤恨、厭惡等報復目的。引起這種犯罪目的的因素較為復雜多樣,如由于受批評、處分等而對領導不滿,或者對批評、接發其錯誤、違紀、違法行為的人不滿,;對工作崗位不滿意、厭惡等等。

由于過失對生產經營活動造成破壞的,不構成本罪,但可能成立其他犯罪。

(一)本罪與故意毀壞財物罪之區分

根據刑法第275條規定,故意毀壞財物罪是指故意實施毀滅或者損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從而構成的犯罪。兩罪在客觀方面都表現為破壞行為,主觀方面都要求具有故意,在而且兩者都侵犯了財產法益,因而在司法實踐中,兩者很容易混淆。

首先,兩罪最關鍵的區分在于行為對象與保護的法益不同。本罪的行為對象是生產經營, 而故意毀壞財物罪的行為對象是財物,前者保護的法益是生產經營的經濟利益, 后者保護的法益是財物的效用。

其次,兩罪行為所造成的毀壞程度和情況不完全相同。只要使行為對象的功能喪失即可構成本罪,而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必須要達到對象滅失或喪失價值的程度。

需要注意的是, 破壞生產經營的手段有兩種, 一種是通過毀壞機器設備、殘害耕畜來實現, 另一種是通過不毀壞財物的手段來實現。當手段表現為毀壞財物的方式時, 破壞生產經營罪與故意毀壞財物罪便產生競合。因此, 兩罪并非對立排斥關系, 而是存在競合情形。若既觸犯了破壞生產經營罪, 又觸犯了故意毀壞財物罪, 屬于想象競合, 應擇一重罪論處。

(二)本罪與破壞交通工具罪、破壞交通設施罪及破壞通訊設施罪及破壞電力、煤氣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設備罪的區分

從犯罪行為的表現和行為人的主觀態度來看,兩者之間具有諸多類似,但兩者破壞的對象和保護的法益不同,因而有明顯區別。

破壞交通設施罪等危害公共安全罪所破壞的對象是刑法專條保護的特定設備、設施,具有特定性,破壞生產經營罪破壞的對象是一般的機器設備等財物,其內容更為廣泛;破壞交通設施罪等危害公共安全罪所保護的法益是社會的公共安全,破壞生產經營罪所保護的法益是各種經濟單位的生產經營活動的正常進行

(三)本罪與重大責任事故罪的區別

根據刑法第134條的規定,重大責任事故罪是指在生產、作業中違反有關安全管理的規定,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造成嚴重后果的行為。

破壞生產經營罪和重大責任事故罪的區別主要有以下幾點:

其一,保護的法益不同。破壞生產經營罪保護的法益是各種經濟單位的生產經營活動的正常進行,屬于侵犯財產罪的一種;重大責任事故罪保護的法益是廠礦等企業、事業單位的生產安全,屬于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一種。其二,在客觀方面的表現不同。破壞生產經營罪表現為行為人實施了以毀壞機器設備、殘害耕畜或者其他方法破壞各種經濟單位的生產經營活動的行為;重大責任事故罪表現為在生產、作業過程中,違反有關安全管理的規定,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嚴重后果的行為。其三,主觀方面不同。破壞生產經營罪的行為人是出于故意,并且有泄憤報復或者其他個人目的;重大責任事故罪的行為人對其造成的危害結果是出于過失,包括過于自信的過失和疏忽大意的過失。

相關推薦:

過期食品賠償員工(食品過期員工怎么承擔)

施工挖斷電纜賠償(施工時挖斷電纜誰來賠償)

苗圃苗木賠償標準(苗木遷移補償標準)

醫療意外死亡賠償(醫療事故致人死亡要賠償多少錢)

苗木賠償櫻桃(國家占地果樹怎么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