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明借東西原因、借東西時間、借的東西的相關信息、歸還東西的日期等內容,然后借東西的人簽字確認,署上 借條 簽訂日期即可。借條:今日___由于___需要,向____借用____物品,于____年__月__日歸還。___(簽名),____年__月__日。法律依據(jù)《 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 訴訟時效期間 為三年。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其規(guī)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其規(guī)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jù)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法律客觀: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條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條 借款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shù)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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