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轉讓有幾種方式
我國專利轉讓通常以以下三種表現形式:
1、整體的專利轉讓,實施獨占許可,所謂的轉讓專利的所有權,10年的自主產權。如專利權人(發(fā)明人)將整體專利轉讓給一個企業(yè),在雙方簽訂轉讓合同之后,發(fā)明人(專利權人)僅剩發(fā)明權。
2、專利實施排他許可,是一家企業(yè)買斷該專利,僅專利權人與這個家企可以使用該項技術,不可以將該專利再次轉方給第三方。
3、專利實施普通許可,是專利權人授權于某個企業(yè)或個人生產該專利,亦可授權多家企業(yè)或個人。
我國專利轉讓通常以以下三種表現形式:
1、整體的專利轉讓,實施獨占許可,所謂的轉讓專利的所有權,10年的自主產權。如專利權人(發(fā)明人)將整體專利轉讓給一個企業(yè),在雙方簽訂轉讓合同之后,發(fā)明人(專利權人)僅剩發(fā)明權。
2、專利實施排他許可,是一家企業(yè)買斷該專利,僅專利權人與這個家企可以使用該項技術,不可以將該專利再次轉方給第三方。
3、專利實施普通許可,是專利權人授權于某個企業(yè)或個人生產該專利,亦可授權多家企業(yè)或個人。
專利轉讓的方式如下:
1、參加各類技術展會
參與各類專利技術新產品展覽會、洽談會、交易會等技術交易活動的信息,并在各類技術交易活動中發(fā)布和推廣技術。各類技術交易活動是推廣自己專利產品的好辦法。但在參加這些活動方面也應該有選擇的參加,盡量選擇項目、技術、資金都有參與的展會。還有要選擇知名度高的投融資領域的洽談會
2、自行轉讓
專利權人通過媒體等方式進行專利宣傳,自行與投資商洽談,如果想找到愿意投資專利項目,又愿意承擔風險的企業(yè),媒體宣傳是必不可少的渠道之一,要達到好的宣傳效果,選好媒體尤為重要,平面媒體要看他的讀者群體和發(fā)行量,最好選擇全國發(fā)行的經濟信息類媒體,一般的企業(yè)會經常關注此類媒體,而且刊登面積不宜太小,最好在一個通欄以上,這樣就容易引起別人的注意;其次是網絡媒體,網絡媒體制作成本低,速度快,更改靈活,傳播范圍廣、不受時空限制,但要選擇知名度高,點擊率高的網站。另外,通過朋友介紹自行與投資商面談也是專利自行轉讓最有效的方法,成果率非常高。
3、委托中介機構
通過中介公司。首先選擇國家正規(guī)、有資質的中介公司。可以到專利局網站上查詢,有專門的專利代理信息頁,還包括了正規(guī)專利代理機構中的違規(guī)行為的懲戒等。在專利轉讓中,如果委托了代理機構的話,轉讓登記手續(xù)由代理機構辦理,申請人(轉讓人)只需要提供轉讓合同。值得注意的是,在任何和受讓方談判的時候,一定要帶上懂得知識產權及其他相關法律的律師提供專利轉讓全程法律服務,以保障在轉讓過程中的合法權益。
我國專利轉讓通常以以下三種表現形式:
1、整體的專利轉讓,實施獨占許可,所謂的轉讓專利的所有權,10年的自主產權。如專利權人(發(fā)明人)將整體專利轉讓給一個企業(yè),在雙方簽訂轉讓合同之后,發(fā)明人(專利權人)僅剩發(fā)明權。
2、專利實施排他許可,是一家企業(yè)買斷該專利,僅專利權人與這個家企可以使用該項技術,不可以將該專利再次轉方給第三方。
3、專利實施普通許可,是專利權人授權于某個企業(yè)或個人生產該專利,亦可授權多家企業(yè)或個人。
專利轉讓包括兩個意思:一個是申請中的專利,轉讓申請權,由受讓人繼續(xù)進行申請程序,審核通過后獲得授權,成為專利權人;另一個是已經授權的專利,直接轉讓擁有的專利權。無論哪種權利的轉讓,都需要經過轉讓方和受讓方協商同意,才能進行后續(xù)的轉讓手續(xù)(此處不涉及因權利糾紛導致的轉讓)前期工作做好以后,即可開始辦理轉讓手續(xù):1、需填寫“著錄項目變更申報書”(可在專利局網站下載),明確專利號(或者申請?zhí)枺@麢嗳耍ɑ蛏暾埲耍l(fā)明創(chuàng)造名稱,以及轉讓人和受讓人信息。
2、提交證明文件:專利權人 因權利的轉讓或者贈與發(fā)生權利轉移提出變更請求的,應當提交轉讓或者贈與合同。該合同是由單位訂立的,應當加蓋單位公章或者合同專用章。公民訂立合同的,由本人簽字或者蓋章。有多個專利權人的,應當提交全體權利人同意轉讓或者贈與的證明材料。
3、將上述兩份文件郵寄,或者面交至專利局,或者專利局位于地方的代辦處。
4、自提出請求之日起一個月內繳納著錄項目變更手續(xù)費200元。轉讓手續(xù)的辦理比較簡單,可以自己直接辦理,也可以委托代理機構(魚爪)。專利局一般會在2到6個月內發(fā)手續(xù)合格通知書(告知專利權人或申請人由轉讓人變更為受讓人),雙方也可以通過專利局網站查詢到變更結果,表明轉讓成功。如果雙方想要通過文件來證明,可以請求專利局辦理一個專利登記簿副本,上面會詳細記載該專利的法律狀態(tài)。
專利實施許可的種類有幾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規(guī)定,專利權可以許可實施,專利權實施許可可分為以下幾種類型:
一、獨占許可。
是指權利人與被允許使用人在合同中約定的時間和地域內,只允許被許可方實施該專利技術,其他任何人不得行使其專利技術。在這種情形下,專利權人在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域內亦喪失自己專利技術的使用權。
二、排他許可。
是指權利人與被允許使用人在合同中約定的時間和地域內,只有專利權人和被允許使用人有權使用該專利,其他任何人無權使用該專利。
三、普通許可,也叫一般許可,非獨占許可。
是指權利人與被允許使用人使用其專利外,權利人還可以允許第三人使用其專利。
四、分許可。
是指專利權人和被允許使用人可以使用其專利,同時專利權人和被許可使用人都有權允許其他人使用其專利。
五、交叉許可,也稱相互實施許可。
是指兩個專利權人互相允許對方在約定的時間和地域、范圍內實施自己的專利,換句話說,就是甲允許乙實施甲的專利,乙允許甲行使乙的專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規(guī)定,專利權可以許可實施,專利權實施許可可分為以下幾種類型: 一、獨占許可。 是指權利人與被允許使用人在合同中約定的時間和地域內,只允許被許可方實施該專利技術,其他任何人不得行使其專利技術。在這種情形下,專利權人在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域內亦喪失自己專利技術的使用權。 二、排他許可。 是指權利人與被允許使用人在合同中約定的時間和地域內,只有專利權人和被允許使用人有權使用該專利,其他任何人無權使用該專利。 三、普通許可,也叫一般許可,非獨占許可。 是指權利人與被允許使用人使用其專利外,權利人還可以允許第三人使用其專利。 四、分許可。 是指專利權人和被允許使用人可以使用其專利,同時專利權人和被許可使用人都有權允許其他人使用其專利。 五、交叉許可,也稱相互實施許可。 是指兩個專利權人互相允許對方在約定的時間和地域、范圍內實施自己的專利,換句話說,就是甲允許乙實施甲的專利,乙允許甲行使乙的專利。
專利權的行使方式
問題如上,請高手多多指教....一、專利的實施許可
專利權人要獲得經濟和社會效益的主要途徑就是實施其專利,專利權人可以自己實施專利技術,也可以授權別人去實施專利技術,根據我國的實際情況來看,大多數的非職務發(fā)明創(chuàng)造得于實施的主要的方式是授權許可他人去實施專利技術。一旦專利權人做出了這樣的授權,專利技術的使用權便會從專利權人轉移到受讓人手里。在中國,很多人將專利的實施許可叫做"專利轉讓",但是這種"轉讓"和真正的專利權的轉讓是有質的區(qū)別的,因為在專利權人的權利中,已經詳細介紹這轉讓的有關法律問題,在這里不再重復。而國際上通用的名稱則稱為"專利許可證貿易
1、許可證貿易的概念(License trade)
2、專利實施許可的種類
3、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的主要條款
4、專利的實施許可和技術決竅
二、專利權的轉讓
1、 概念
專利權的轉讓是指,專利權人將自己擁有的專利通過市場交易的方式有償地轉移給受讓方。專利權轉讓生效后,轉讓方將不再享有專利權,受讓方成為新的專利權人,享有原專利權人享有的專利權的一切財產權利。專利權的人身權利不能轉讓。
專利權人轉讓專利權與許可他人實施其專利是不同的,專利權的轉讓意味著專利的所有權或者持有權已經轉移,專利權的受讓人成為專利權人,享有專利的所有權或者持有權,而出讓人即原專利權人不再享有專利的所有權或者持有權;專利的實施許可則意味著專利的所有權或者持有權并沒有轉移,該專利權仍由專利權人保留,被許可人只是取得了該專利的實施權。
專利權轉讓原則上是自由的,但全民所有制單位所有的專利權轉讓時尤其是向外國人轉讓專利權的,不管是單位還是個人都必須經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批準。
2、 轉讓
專利權的形式要求轉讓專利權,出讓人與受讓人必須訂立書面合同,經專利局登記和公告后生效。登記和公告是對專利權轉讓合同的強制規(guī)定,也就是說,登記和公告是專利權轉讓合同生效的必要條件之一。因此,在登記和公告之前,既使雙方當事人已在轉讓合同上簽字、蓋章,轉讓專利權的行為也不能生效。
在專利權共有的情況下如何轉讓專利權?我國專利法中沒有明確規(guī)定,此時應當適用民法通則關于共有的有關規(guī)定和原則。
專利權實施有哪些限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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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許可又稱為非自愿許可,是指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依照法律規(guī)定,不經專利權人的同意,直接許可具備實施條件的申請者實施發(fā)明或實用新型專利的一種行政措施。其目的是為了促進獲得專利的發(fā)明創(chuàng)造得以實施,防止專利權人濫用專利權,維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我國專利法將強制許可分為三類:
1、不實施時的強制許可。具備實施條件的單位以合理的條件請求發(fā)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權人許可實施其專利,而未能在合理長的時間內獲得這種許可時,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根據該單位的申請,可以給予實施該發(fā)明專利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的強制許可。請求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給予強制許可的,只有在專利權被授予之日起滿3年后,且自提出專利申請之日起滿四年,才可以申請。這種強制許可,應當限定其實施主要是為供應國內市場的需要;強制許可涉及的發(fā)明創(chuàng)造是半導體技術的,其實施限于公共利益的目的,或者經司法程序或者行政程序確定為反競爭行為而給予救濟的使用。
2、根據公共利益需要的強制許可。在國家出現緊急狀態(tài)或者非常情況時,或者為了公共利益的目的,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可以給予實施發(fā)明專利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的強制許可。
3、從屬專利的強制許可。一項取得專利權的發(fā)明或者實用新型比前已經取得專利權的發(fā)明或者實用新型具有顯著經濟意義的重大技術進步,其實施又有賴于前一發(fā)明或者實用新型的實施的,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根據后一專利權人的申請,可以給予實施前一發(fā)明或者實用新型的強制許可。 在依照前款規(guī)定給予實施強制許可的情形下,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根據前一專利權人的申請,也可以給予實施后一發(fā)明或者實用新型的強制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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