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農村房屋不動產證怎么辦理1、買賣雙方進行房產交易后一個月內持房屋買賣合同和其他證件到房地產交易所辦理買賣過戶登記。去辦理登記需要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商品房銷售合同》等證件和資料。2、買賣雙方接到交易所辦理過戶手續的通知后,買賣雙方或一方因故不能辦理買賣過戶手續和產權登記的,可出具委托書委托代理人代為辦理。應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圖章等,在交納了手續費、契稅、印花稅后就可以辦理過戶手續。交易所會給買方發放房產賣契,原則上房產證需買賣雙方共同辦理。3、辦理完買賣過戶手續后,買方應持房地產交易所發給的房產賣契,在三個月內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區(縣)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記申請。辦理申請需要的證件和資料有:賣方所有的整棟樓的房屋有權證、商品房銷售發票存根復印件、《商品房購銷合同、、身份證復印件、《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表》、《墻界表》、《面積計算表》。經房地產管理部門審查驗證后,買方可領取房地產權證。二、不動產登記范圍1、住宅房-產。住宅是人們居住的房屋,和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房-產作為不動產登記國家可以了解人們的居住條件、生活水平等信息,對國家保障民生起到引導作用。2、商業房-產。就是不是用來居住的房-產,包括工業廠房、門市、用來出租的房屋,這些房-產國家會適當收稅的。3、土地。我國的土地所有權為國家所有,但是土地的使用權、開發權、集體土地所有權、承包經營權、等等都應該登記的。包括山林、草原、沙灘、礦山、牧場等。4、海域使用權。海域開發、養殖等使用權需要登記。5、探礦權和采礦權。探礦權和采礦權以非實物形式成為不動產登記的對象。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條 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的,自動續期。續期費用的繳納或者減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后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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