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協議中對子女撫養應如何約定
離婚協議中關于孩子撫養費問題,無非是撫養權、撫養費、探望權這三方面。那么我們來看下怎么約定比較好。這個角度,我是站在直接撫養房子一方來說的。
1、撫養權
這個比較簡單,寫一下孩子出生年月,幾歲,約定由誰撫養就可以。
2、撫養費
首先是撫養費的金額以及支付期限。
法律上支持的是到18周歲,但協議離婚一般會考慮到孩子讀大學仍無法獨立生活的,也可以寫的時間長一些,比如寫到23歲,或者寫到完成大學本科畢業為止。
然后是支付方式和日期。既然是協議,這個雙方協商好就可以,一般是一個月一付,如果不直接撫養孩子一方同意的話,也可以一年一付,甚至一次性支付,這個可以根據自己的情況來約定。
下面這一點就更為重要了,就是對于教育費用和醫療費用的約定。現在孩子的生活費是小事,大頭是培訓班費用和醫療費,我建議盡量對這個另外約定,比如,可以約定培訓班費用各承擔一半,醫療費用超出1000元的大金額,雙方各承擔一半。
如果擔心對方拖延支付撫養費或不支付撫養費的,還可以加一條違約責任。比如,可以約定每逾期支付一天產生千分之幾的違約金。
3、探望權
關于探望權,我認為約定每月探望的次數不要太多,如果探望過度頻繁,會給雙方帶來很多不便,并會影響孩子的正常生活和學習。
我建議呢,每月享有兩次探望權差不多了,可以約定單周或者雙周周末探望,比如可以約定在每個月的單周六上午九點到接孩子,在次日周日下午七點前將孩子送回。
我一般還會建議當事人約定,孩子10周歲以后,具體探望時間和探望方式,需要聽取孩子的意見,尊重孩子的意見。這個可以根據您的實際情況刪減。
在實際生活中,經常出現一方惡意不配合行使探望權的情況,如要避免這種情況發生,最好在離婚協議書中約定一方如果不配合行使探望權,另一方可以追究違約責任,并約定違約金額。
離婚協議如何約定子女撫養權?
離婚協議中關于孩子撫養費問題,無非是撫養權、撫養費、探望權這三方面。那么我們來看下怎么約定比較好。這個角度,我是站在直接撫養房子一方來說的。
1、撫養權
這個比較簡單,寫一下孩子出生年月,幾歲,約定由誰撫養就可以。
2、撫養費
首先是撫養費的金額以及支付期限。
法律上支持的是到18周歲,但協議離婚一般會考慮到孩子讀大學仍無法獨立生活的,也可以寫的時間長一些,比如寫到23歲,或者寫到完成大學本科畢業為止。
然后是支付方式和日期。既然是協議,這個雙方協商好就可以,一般是一個月一付,如果不直接撫養孩子一方同意的話,也可以一年一付,甚至一次性支付,這個可以根據自己的情況來約定。
下面這一點就更為重要了,就是對于教育費用和醫療費用的約定。現在孩子的生活費是小事,大頭是培訓班費用和醫療費,我建議盡量對這個另外約定,比如,可以約定培訓班費用各承擔一半,醫療費用超出1000元的大金額,雙方各承擔一半。
如果擔心對方拖延支付撫養費或不支付撫養費的,還可以加一條違約責任。比如,可以約定每逾期支付一天產生千分之幾的違約金。
3、探望權
關于探望權,我認為約定每月探望的次數不要太多,如果探望過度頻繁,會給雙方帶來很多不便,并會影響孩子的正常生活和學習。
我建議呢,每月享有兩次探望權差不多了,可以約定單周或者雙周周末探望,比如可以約定在每個月的單周六上午九點到接孩子,在次日周日下午七點前將孩子送回。
我一般還會建議當事人約定,孩子10周歲以后,具體探望時間和探望方式,需要聽取孩子的意見,尊重孩子的意見。這個可以根據您的實際情況刪減。
在實際生活中,經常出現一方惡意不配合行使探望權的情況,如要避免這種情況發生,最好在離婚協議書中約定一方如果不配合行使探望權,另一方可以追究違約責任,并約定違約金額。
生孩子前寫離婚協議約定孩子撫養
法律主觀:
離婚協議中如何約定孩子的撫養權一般而言,每月探視的次數不宜過多,若探視過度頻繁,會給雙方帶來很多不便,并會影響孩子的正常生活和學習。等孩子十周歲以上了,具體探視的時間及方式,還可以聽取孩子的意見,以孩子的獨立意志為轉移。關于戶口的約定處理離婚后,戶口遷移的問題也是離婚案件的難點。比如,離婚了,女方的戶口仍在男方為產權的房子里。而根據離婚協議的約定,女方應該在辦理完畢離婚協議手續的一段時間后將戶口遷出,而女方拒不遷出,給男方造成一定的損失或麻煩的情況如何處理。根據現在的戶口管理規定以及法院的審判實踐,法院一般不會受理以戶口強遷為訴訟請求的侵權案件,而是以歸口管理機關為公安機關為由讓當事人找公安管理部門解決。而公安機關的答復往往是此類請求不符合強遷的法律規定,因此往往也是難以辦理。此類糾紛在離婚案件中的比例雖然不大,但時常也有此類情況的發生,因為缺乏有效的相關規定,導致當事人投訴無門。那么,如何預防此類糾紛的發生呢我們認為,辦法還是有的,就是在離婚協議中明確約定有義務遷出方不履行遷出義務的懲罰措施。戶口拒不遷出造成當事人最大的問題就是心理的困擾和房屋轉讓的不便。不妨在離婚協議中約定:若女方在辦理完畢的三個月內不能自行將戶口遷出,每逾期一日應向男方支付XX無的不便補償;若男方在轉讓該房時,因為女方戶口不能遷出原因對房價產生影響,女方應賠償男方差價部分。需要注明的是,逾期的補償不應寫成違約金,因為戶口遷出具有人身性質,若寫成違約金法院支持可能會有難度。而寫成不便補償,合情合理,同時也不違反法律規定,法院支持的可能性較大。另外,若男方轉移該房屋,而在轉移時因女方戶口沒有遷出對房價產生影響,具體影響的數額應由買賣雙方在購房合同中明確約定,并書面告之女方。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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