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軌離婚會賠償嗎?
收集了證明配偶有出軌的證據后,即可以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并可以要求過錯方離婚賠償,下面是出軌離婚賠償標準:
婚外情離婚賠償包括兩個方面: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
(一)物質損害賠償的包括:因收集對方有重婚行為證據的花費、起訴費、律師費等等直接的物質損害。
(二)由于我國對精神損害沒有明確的標準,因此,因為婚外情離婚遭受的精神損害賠償也沒有明確的標準。在實際操作中,由于婚外情概率的升高,婚外情離婚賠償還是有很多人想要了解。
在實際操作中,則需要根據以下標準來確定:
1、婚外情無過錯方精神受到損害的程度。可以考慮受害人所遭受精神傷害和精神痛苦的程度,如是否出現憤怒、恐懼、焦慮、沮喪、悲哀等情緒障礙;是否因精神和感情受到損害導致身體患病;是否精神抑郁、恍惚,影響工作和生活;是否有精神疾病等等。由于其損害結果涉及人的身體和精神方面,必要時可委托醫療單位作出相應判斷。
2、婚外情過錯方具體的出軌情節。如重婚與通奸相比,重婚過錯行為更為嚴重,危害性更大,屬情節惡劣。而通奸行為相對來說,其情節較輕。
3、婚外情過錯方的過錯程度。如,婚外情一方與第三者的行為,是不是嚴重影響了無過錯方的生活。
4、其他相關因素。如雙方結婚年限,雙方結婚時間長短,雙方婚后的感情,無過錯方對婚姻生活的付出等等因素都應當作為賠償考量因素。
二、離婚損害賠償應哪些構成要件?
1、夫妻一方對離婚具有主觀上、行為上的過錯。
這是離婚損害賠償的主觀方面要件,即要求一方有過錯,而且該“過錯”必須是導致離婚的過錯。實施破壞婚姻家庭關系的違法行為必須是配偶一方有主觀上的故意或過失。
2、一方的行為具有違法性。
這是離婚損害賠償的客觀行為要件,即過錯方的行為違反了民法典的規定或婚姻契約對婚姻義務的要求,如違反了夫妻的忠實義務,相互扶養義務等。
3、受害人無過錯。
這是離婚損害賠償的受害人要件,即請求損害賠償的受害人必須沒有主觀過錯。
4、請求權人有損害事實。
這是離婚損害賠償的客觀后果要件,即享有請求權的一方當事人必須具有損害事實,包括財產損害與精神損害。從民法典的規定來看,這個事實是以離婚這一結果來表現的。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當中,離婚損害賠償是非常重要的,也就是其中一方當事人存在法定過錯,另外一方當事人是可以向法院請求損害賠償的,但是具體的金額應當是由法院自由的來進行裁量,當然了,這里的過錯必須是法定的過錯,比如說出軌。
法律分析:首先,如果當事人不想離婚,應該想辦法挽回自己婚姻,而不應該被動的等待。但是,雖然保護公民具有離婚自由的權利。也就是說,如果對方想離婚,可以隨時提出離婚。那么,如果當事人不想離婚,可以拒絕當事人的離婚請求。
其次,在當事人拒絕對方的的離婚要求后,對方可以采取訴訟的方式離婚。那么,當事人只要提供雙方感情沒有破裂的證據,那么法院就不會判決雙方離婚,因為法院判決雙方離婚的唯一依據就是雙方感情確實已經破裂,無法在一起生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法律分析:因為一方出軌想要離婚的,可以雙方協商,協商一致后,前往民政局辦理離婚即可,但若另一方不同意離婚,或者雙方在財產分割或者子女撫養問題上有爭議的,可以向法院起訴離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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