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別人超過訴訟時效還可以起訴嗎?
可以起訴,即使超過訴訟時效,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自然人有權基于合同糾紛、侵權等行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人民法院不應當以提起的訴訟超過訴訟時效為由不予受理。根據規(guī)定,超過訴訟時效仍可以起訴,只是原告喪失了勝訴權而已。也就是被告產生了一種抗辯原告的權利。
法律分析
一般的經濟糾紛訴訟時效是三年,從權利受到侵害時起計算,符合條件的可以中止、中斷、或延長。經濟糾紛在民商事糾紛中占有很大比例,是在經濟活動過程之中,不同的經濟行為主體因為不同類型的經濟活動而形成的民事權利義務關系。這樣的糾紛要經由民事訴訟的途徑進行處理,因此經濟糾紛責任承擔主要是相關責任所帶來的賠償義務。只要達到符合起訴的條件就可以提起訴訟,但此時受訴訟時效的限制。對于超過訴訟時效的案件,法院會受理,但是會提示當事人,案件進入審判庭以后,法院也會主動審查訴訟時效的問題。所以,即使對方當事人不以超過訴訟時效提出抗辯,法院也會主動審查,發(fā)現(xiàn)沒有中斷、中止和延長事由的,會以判決的形式駁回訴訟請求。以判決的形式駁回訴訟請求,也就表明了法院對實體問題進行了審查,法院不會對這個糾紛再次處理,也不可能申請強制執(zhí)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其規(guī)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其規(guī)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過了訴訟時效怎么處理
法律分析:時效過了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或者與對方協(xié)商處理。訴訟時效經過后,當事人不會喪失起訴權,而是對方當事人產生訴訟時效抗辯權,只有相對人在法庭上提出不履行義務的抗辯,才會敗訴,如果對方不進行訴訟時效抗辯,還是有機會勝訴的。再者也可以與對方當事人協(xié)商處理糾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條,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的,義務人可以提出不履行義務的抗辯。
訴訟時效期間屆滿后,義務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為由抗辯;義務人已經自愿履行的,不得請求返還。
勞動爭議訴訟時效
勞動爭議訴訟時效如下:
1、勞動爭議時效問題應當是仲裁時效,勞動關系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2、勞動關系存續(xù)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fā)生爭議的,向人民法院起訴訴訟時效為三年,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提起勞動爭議訴訟的條件:
1、由勞動爭議的當事人提起訴訟。勞動爭議案件中,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可以委托律師或者代理人提起訴訟和應訴,非勞動爭議案件的當事人不能夠對該案件進行起訴和應訴;
2、勞動爭議的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對勞動仲裁裁決不服的而提起訴訟。只有在爭議案件經過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不服仲裁裁決的情況下,人民法院才受理當事人的起訴;
3、勞動爭議案件的當事人必須要有明確的被告和具體的訴訟請求;
4、勞動爭議案件的當事人不得超過法律規(guī)定時間,到法院起訴。當事人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到法院起訴,法院才予受理。而起訴的法院,是要有管轄權的。
勞動訴訟程序:
1、勞動爭議案件的當事人提起訴訟請求,并提交起訴狀;
2、法院審查后,作出受理決定的在7日內立案,作出不受理決定的在7日裁定不予受理;
3、勞動爭議訴訟案件的原告要在7日內繳納訴訟費,逾期未繳的意味著自動撤訴;
4、在立案后,法院將起訴狀副本送達至被告。被告收到起訴狀15日內,要提交答辯狀給法院;
5、雙方當事人在法院規(guī)定的期限內提交與案件有關的證據;
6、在立案后,法院組成合議庭,安排好合議庭的人員告知當事人;
7、法院安排好開庭時間和地點后,通知當事人和起訴參與人;
8、到了當庭當天,法院開庭審理,核實當事人身份、告知當事人權利義務等訴訟程序;
9、法院調解成功的,制作調解書,若調解不成功的,法院作出裁決。
綜上所述,當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參加仲裁活動。委托他人參加仲裁活動,應當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交有委托人簽名或者蓋章的委托書,委托書應當載明委托事項和權限。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前款規(guī)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xù)計算。
勞動關系存續(xù)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fā)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系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相關推薦:
病假辭退賠償標準(病假期間被辭退怎么賠償)
工傷兩根骨折賠償(2根肋骨骨折傷殘鑒定標準及賠償)
工傷賠償對像是誰(工傷賠償是打到公司還是個人)
工傷賠償查詢網址(工傷賠償進度怎么查詢)
工傷賠償拖延時間(公司拖延工傷賠付時間違法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