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勞動合同是怎樣的
當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時,勞動關系自實際用工之日起即刻產生,這是事實勞動關系的概念。超過一年時間,仍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法律上視為雙方已經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根據《勞動法》第十六條定義,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與義務的協議。在建立勞動關系時,應依法訂立勞動合同。
學徒期間是否存在勞動關系
學徒期間,雙方的權利與義務關系若全面符合事實勞動關系的核心特征,則認定存在事實勞動關系是合理的。事實勞動關系指的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但在實際操作中履行了勞動權利與義務的勞動關系。此關系的核心特征包含:勞動者為用人單位提供勞動,接受用人單位的管理,遵守用人單位的勞動紀律,從用人單位獲得勞動報酬,以及受到用人單位的勞動保護。根據《關于確立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的通知》的第一條與第二條,可以明確了解事實勞動關系的定義與確認標準。
勞動合同勞動關系的區別有哪些?
勞動關系與勞動合同之間的區別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 性質上的區別:
- 勞動關系是指用人單位雇傭勞動者為其成員,勞動者在用人單位的管理下提供有報酬的勞動所形成的權利義務關系。這包括事實勞動關系和勞動合同關系。事實勞動關系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或合同無效時形成的勞動關系。而勞動合同關系是根據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通過書面合同形式確立的法律上的勞動關系。
2. 勞動合同的定義:
-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書面協議。勞動合同必須采用書面形式,否則被視為無效。一旦依法簽訂并由雙方簽字或蓋章,勞動合同即刻生效。
3. 勞動合同與勞動關系的建立并非必然聯系:
- 即使簽訂了書面勞動合同,也不一定意味著雙方建立了勞動關系。同樣,勞動關系的確立也不依賴于是否簽訂了書面合同。
4. 書面勞動合同與勞動關系的區別:
- 即使有了書面勞動合同,勞動關系實際上是在用工之日起建立的。如果在用工前合同發生爭議,將適用合同法而非勞動法。反之,如果沒有書面合同,但符合勞動法規定的主體資格、勞動規章制度適用、勞動者受用人單位管理等條件,勞動關系仍然可以成立,形成事實勞動關系。
總結來說,勞動合同是確立勞動關系的法律文件,而勞動關系是一種法律上的權利義務關系。即使沒有書面合同,只要滿足一定條件,勞動關系仍然可以得到法律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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