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隱瞞哪些疾病屬于騙婚要求賠償
婚前隱瞞精神病不算騙婚。
婚姻中隱瞞疾病的法律后果是一個復雜的問題。根據法律規定,如果一方在婚前故意隱瞞自己的疾病,而這種疾病可能對婚姻生活產生重大影響,另一方可以尋求法律救濟。這可能包括要求賠償、要求撤銷婚姻或要求分割財產。然而,要確定是否構成騙婚行為需要考慮多個因素,例如隱瞞的疾病對婚姻的實際影響、是否存在其他違約行為等。法院將根據具體情況進行綜合評估,并根據公平原則做出決定。因此,建議受到隱瞞疾病行為影響的一方咨詢專業律師,以了解自己的權益和可能的法律后果。
婚騙,是指行騙者依據國家的婚姻登記程序,或以婚姻作為誘餌,詐取他人感情、財物并誘騙他人進行性與生育的行為。雖然婚前隱瞞精神病不算騙婚,但是被隱瞞的一方當事人可以提起離婚訴訟要求離婚。如果一方婚前隱瞞精神病婚后久治不愈,且另一方堅決要求離婚的,法院經過調解無效會認定夫妻感情破裂,判決準予離婚。
綜上所述,婚前隱瞞精神病病史可以判決離婚。法律規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應當在結婚登記前如實告知另一方;不如實告知的,因隱瞞精神病史導致婚姻感情破裂,經調解無效,法院應當準予離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結婚后發現對方有精神病怎么辦?
總體上說結婚后發現對方有精神病并不一定算作騙婚,因為可能是對方在婚前沒有意識到自己的病情或者沒有告知。然而,如果對方故意隱瞞自己的病情,導致婚姻關系無法正常維持,就可能構成騙婚。
從法律角度來說,根據我國《民法典》的相關規定,在遭遇某些欺騙行為騙婚的時候是可以撤銷婚姻的。 法律上規定,當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應在結婚登記前如實告知另一方;不如實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婚姻沒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但是需要注意的是,騙婚行為需要有明確的證據證明,否則無法得到法律的支持。
從道德角度來看,如果結婚后發現對方有精神病而且病情較為嚴重,導致婚姻關系難以維持,這時候應該采取負責任的行動,如尋求專業幫助,積極配合治療等,而不是一味地逃避責任或者追究對方的過錯。在婚姻關系出現問題的情況下,雙方應該以理性和成熟的態度來面對問題,尋求解決問題的最佳途徑。
總之,無論是從法律還是道德角度來看,都需要遵循公平、誠實和負責任的原則,尋求合理的解決方案,保障雙方的合法權益和尊嚴。
精神病屬于騙婚么?
觀點一:不屬于騙婚,根據民法典的法律釋,對方患有精神病是算不上騙婚的,因為騙婚通常是指通過婚姻騙取他人財物的行為,重點在騙取財物上,因此也和詐騙罪掛鉤,而對方患有精神病和詐騙是沒有任何關系的。如果對方是在結婚之前隱瞞自己患有精神病的,那么另一半是可以向法院請求撤銷這段婚姻的,但是應該在知道這件事或者是知道撤銷婚姻之日起,一年之內才能撤銷。
觀點二:至于是否會選擇離婚這問題,我覺得每一個人在遇到這種極端的情況的時候,所表現出來的行為和想法肯定都是不一樣的。有些人可能會覺得對方耽誤了自己的幸福,狠狠心為了自己很自私的就做出決定。如果對方患嚴重的精神疾病,久治不愈的話,會選擇離婚吧,每個人的角度,經歷,觀點略有不同,僅供參考!
隱瞞精神病算不算騙婚罪
婚前隱瞞精神病的,若該疾病為嚴重疾病的,則算是騙婚的。一方故意隱瞞欺騙對方不利結婚情況,債務糾紛、性取向、家庭情況、婚史、身體缺陷或疾病等都屬于騙婚。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條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第一千零五十三條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應當在結婚登記前如實告知另一方;不如實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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