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惡意損毀他人財物觸犯刑法嗎?
惡意損毀他人財物存在以下情形的觸犯《刑法》:
1、造成公私財物損失五千元以上的;
2、毀壞公私財物三次以上的;
3、糾集三人以上公然毀壞公私財物的;
4、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二、惡意損毀他人財物涉嫌刑事犯罪法院量刑原則有哪些?
1、量刑應當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根據犯罪的事實、犯罪的性質、情節和對于社會危害程度,決定判處的刑罰。
2、量刑既要考慮被告人所犯罪行的輕重,又要考慮被告個人應負責任的大小,做到罪責刑相適應,實現懲罰和預防犯罪的目的。
3、量刑應當貫徹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做到該寬則寬,當嚴則嚴,寬嚴相濟,罰當其罪,確保裁判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相統一。
4、量刑要客觀、全面把握不同時期不同地區的經濟社會發展和治安形勢的變化,確保《刑法》任務的實現,對于同一地區同一時期,案情相近或相似的案件,所判處的刑罰應當基本均衡。
三、惡意損毀他人財物涉嫌刑事犯罪刑事拘留后申請取保候審的條件有哪些?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繼續偵查的。
對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證據不符合逮捕條件,以及提請逮捕后,人民檢察院不批準逮捕,需要繼續偵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審條件的,可以依法取保候審。
綜上所述,關于惡意損毀他人財物是否構成刑事犯罪的這個問題,要根據具體情節分析,如果不構成刑事犯罪,通常由公安機關對當事人進行治安處罰。在司法實踐中,強拿硬要、任意損毀他人財物的,情節嚴重的,一般按照尋釁滋事罪定罪量刑。
法律分析: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可以要求人身損害賠償和財產損失賠償。財產損失賠償包括因犯罪行為而遭受損壞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財物損失。犯罪行為損壞的財物所必然產生的經濟損失,如修理費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零一條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為而遭受物質損失的,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被害人死亡或者喪失行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如果是國家財產、集體財產遭受損失的,人民檢察院在提起公訴的時候,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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