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提起民事訴訟
一、起訴應符合的條件1、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2、有明確的被告;3、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4、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原告是公民的,應出示身份證,并提交身份證復印件。離婚案件還應提交結婚證,遺失結婚證的,必須由有關機關出具婚姻情況證書。原告是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提交營業執照或登記證書、企業代碼證等復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明。委托代理人代為起訴的,還應提交授權委托書。3、證明材料提交與案件有關的票據、信函、文件、證書、證明、合同、鑒定結論、借據、字據等。必須出示證據原件,同時提交證據復印件。1、當事人一方是公民,應記明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郵編和聯系電話;當事人一方是法人,應記明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姓名、職務、郵編和聯系電話;2、訴說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和理由;3、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4、當事人的住所地與實際居住地不一致的,應當分別寫明。四、常見案件的基本證據材料:(1)借款合同及民間借貸糾紛案件:借款合同;借款借據;擔保合同;付款憑證;還款憑證;欠條;催款通知書等。(2)買賣合同糾紛案件:買賣合同及有關合同變更、解除協議、傳真件;送貨單或提貨單;付款憑證、證明拖欠貨款的結算單、對賬單、欠條、還款計劃;收貨人提出質量異議的信函及文件;發生違約和造成損失的證據材料等。(3)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工程承包合同;施工圖紙;工程進度表;工程質量發生變化的簽證單和圖紙;工程款預算審核文件;工程款撥付憑證;施工許可證和規劃許可證;竣工驗收報告;施工單位的資質級別證明等。(4)離婚糾紛案件:結婚證或民政局出具的婚姻關系證明;證明婚姻關系破裂或雙方發生矛盾的證明材料;夫妻共同財產清單;購房合同;房屋產權證;夫妻雙方對外債權債務的證明材料等。(5)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案件:事故責任認定書;交通部門出具的調解終結書;醫藥費、交通費等發票;財產損失方面的其他證明材料;傷殘評定的證明材料等。( 6)勞動爭議案件: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仲裁書或不予受理通知書;雙方當事人簽收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仲裁書或不予受理通知書的送達回證;勞動合同或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工資及福利待遇的證明材料;工傷認定書;傷殘評定的證明材料等。
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需要哪些步驟?
1、起訴狀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數提供副本。起訴狀正本和副本均必須提供原件,原告為個人的必須親筆在"具狀人"一欄中簽名,原告為單位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名并加蓋單位公章。2、主要證據材料,并按被告的人數提供副本(復印件)。包括下列證據:(1) 證明原告訴權的證據;(2) 證明原、被告之間存在起訴的民事法律關系的證據;(3) 證明原告所訴事實、理由存在的證據;(4) 其他可支持原告訴訟請求的證據。3、原、被告的身份證明:(1)原告為個人的,提供身份證復印件,必要時提供原告的戶籍證明;被告為個人的,提供其戶籍證明或暫住證明;(2)原告為單位的,提供其營業執照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原件;被告為單位的,提供其工商登記證明。4、如委托他人訴訟,另須提交授權明確的授權委托書及受托人身份證復印件各1份,并同時提供原件供查驗。5、如委托律師訴訟的,則另須提交授權明確的授權委托書及律師事務所接收委托的證明、函件和律師證復印件。
一審程序:
1、原告起訴
2、法院受理后將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內提交答辯狀,法院在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送達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辯狀,不影響審理
4、決定開庭審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并公告
5、法庭調查階段包括:當事人陳述;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宣讀鑒定結論;宣讀勘驗筆錄。
6、法庭辯論包括: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答辯;第三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或者答辯;互相辯論。
法庭辯論終結,由審判長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順序征詢各方最后意見。
7、法庭辯論終結,應當依法作出判決。判決前能夠調解的,還可以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判決。
8、判決宣告
關于民事訴訟案件的訴訟流程!
一審
起訴
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立案庭遞交訴狀
立案審查
符合立案條件,通知當事人7日內交訴訟費,交費后予以立案
不符合立案條件
裁定不予受理
裁定駁回起訴
不服
10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受理后
法院5日內將起訴狀副本送達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15日內進行答辯
通知當事人進行證據交換
可根據當事人申請,做出財產保全裁定,并立即開始執行
排期開庭
提前3日通知當事人開庭時間、地點、承辦人
公開審理的案件提前3日進行公告
開庭審理
宣布開庭,核對當事人身份,宣布合議庭成員,告知當事人權利義務,詢問是否申請回避
法庭調查:當事人陳述案件事實
舉證質證: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雙方當事人就證據材料發表意見
法庭辯論:各方當事人就有爭議的事實和法律問題,進行辯駁和論證
法庭調解:在法庭主持下,雙方當事人協議解決糾紛
達成調解協議
制作調解書,雙方當事人簽收后生效
當事人履行調解書內容或申請執行
向法院告訴庭提出再審申請
未達成調解協議
合議庭合議作出裁決(宣判)
同意判決
當事人自動履行裁判文書確定的義務或向我院告訴庭提出執行申請
不同意裁判
裁定: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判決:送達之日起15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上訴
向法院承辦人遞交上訴狀,并按規定交納上訴費,5日內法院向對方當事人送達上訴狀副本,對方15日內進行答辯
二審審理
維持原判
改判
發揮重審
宣判后
當事人自動履行裁判文書確定的義務或向我院告訴庭提出執行申請
如不服,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再審申請
二審
立案
當事人不服一審法院判決或裁定,在法定期限內向一審法院或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二審法院審查一審法院移送的上訴材料及卷宗,符合條件,予以立案
證據交換
上訴的裁定:又告訴庭審查后直接進行裁決
上訴的判決
開庭(案件事實基本清楚,可以不開庭審理,但必須與雙方當事人進行談話)
提前3日通知當事人開庭時間、地點、承辦人
公開審理的案件提前3日公告
移送審判庭開庭審理
宣布開庭,核對當事人身份,宣布合議庭成員,告知當事人權利義務,詢問是否申請回避
法庭調查:當事人陳述案件事實
舉證質證: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雙方當事人就證據材料發表意見
法庭辯論:各方當事人就有爭議的事實和法律問題,進行辯駁和論證
法庭調解:在法庭主持下,雙方當事人協議解決糾紛
合議庭合議作出裁決
維持原判
改判
發回重審
宣判
當事人自動履行裁判文書確定的義務或向一審法院申請執行
向二審法院告訴庭遞交書面申訴材料
申請再審
達成調解協議
制作調解書,雙方當事人簽收后生效
一\寫好訴狀
二\準備好證據
最好去當地的法院的立案庭咨詢
直接寫好訴狀到法院去立案就行了(你也可以先請律師或不請律師),然后待開庭吧。我國是兩審終審制,如果一審結束后,對方上訴了,那就進行二審。
到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準備什么材料
1、起訴狀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數提供副本。起訴狀正本和副本均必須提供原件,原告為個人的必須親筆在"具狀人"一欄中簽名,原告為單位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名并加蓋單位公章。2、主要證據材料,并按被告的人數提供副本(復印件)。包括下列證據:(1) 證明原告訴權的證據;(2) 證明原、被告之間存在起訴的民事法律關系的證據;(3) 證明原告所訴事實、理由存在的證據;(4) 其他可支持原告訴訟請求的證據。3、原、被告的身份證明:(1)原告為個人的,提供身份證復印件,必要時提供原告的戶籍證明;被告為個人的,提供其戶籍證明或暫住證明;(2)原告為單位的,提供其營業執照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原件;被告為單位的,提供其工商登記證明。4、如委托他人訴訟,另須提交授權明確的授權委托書及受托人身份證復印件各1份,并同時提供原件供查驗。5、如委托律師訴訟的,則另須提交授權明確的授權委托書及律師事務所接收委托的證明、函件和律師證復印件。
首先,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 規定,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第一百二十條規定,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其次,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一條規定, 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應提交的一審判決書一審未提交的證據或新發現的證據二審訴訟費
提起民事訴訟應當具備什么要求
提起民事訴訟應當具備的要求是:
1.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2.有明確的被告;
3.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4.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法律依據】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條,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相關推薦:
事故賠償時間(交通事故理賠有沒有時間限制)
樹木砸傷行人賠償(路邊樹砸到人責任應由誰承擔)
賠償責任承擔主體(我國行政賠償責任主體包括哪些機關)
賠償款可以延期嗎(民事賠償無力償還怎么辦)
訴訟標與賠償金額(標的額是賠償金額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