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賠償是由單位還是社保部門支付
1、非工傷死亡賠償如果有社保的情況下,由用人單位和社保按規定各自承擔。
2、如果沒有社保的話,由用人單位承擔全部的賠償。
工傷賠償那些是公司賠償,那些是國家賠償
工傷賠償那些是公司賠償,那些是國家賠償如果單位有為你購買工傷保險,當認定為工傷時,由社會保險機構支付相應費用。如果沒有加入工傷保險,則由企業承擔責任。
一、工傷賠償是由公司賠還是國家賠償
如果單位有為你購買工傷保險,當認定為工傷時,由社會保險機構支付相應費用。如果沒有加入工傷保險,則由企業承擔責任。
二、工傷賠償的程序是怎樣的?
1、工傷報告程序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在工傷保險機構投了工傷保險的才有這個程序。單位應當自工傷事故發生之日或者職業病確診之日起15日內,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提出工傷報告。
2、工傷認定程序
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對工傷(亡)事故進行調查確定是否屬工傷的程序,這是一般工傷必走第一步。但用人單位書面認可為工傷的,又沒有投工傷保險的情況下,可以不走這一程序。 注意工傷認定的兩個時間:單位沒有提起工傷認定的,工傷者一定要在事故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勞動部門提出申請。社保經辦機構調查認定后,書面通知單位及傷者。
3、工傷鑒定程序
工傷鑒定是在申請工傷鑒定的職工被認定為工傷的基礎上(即走完工傷認定程序后),在其醫療終結或醫療期滿之后,由縣以上勞動鑒定委員會對其進行的評定傷殘等級的行為。廣義的工傷鑒定包括勞動能力鑒定和致殘等級鑒定。窄義的工傷鑒定指致殘等級鑒定。
4、協商賠償程序
工傷鑒定以后,就可以依據鑒定的標準計算出賠償數額了。單位投了工傷保險的,就直接由國家工傷保險機構依據標準發放工傷保險待遇。沒有投保的(特指在工傷保險機構投保),則依據標準與用人單位協商解決。
5、勞動仲裁程序
與用人單位協商解決不了的,則可以依據勞動仲裁法規提起仲裁程序。
6、法院審理程序
對勞動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對一審法院判決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二審法院提起上訴。
7、執行程序
仲裁或者判決生效后,用人單位不支付賠償費的,則可以依據生效法律文書向法院執行局提起執行申請,由法院執行。
8、申訴程序
對生效判決不服的,則可以申請啟動再審程序。
勞動者受傷,認定為工傷,并且鑒定為傷殘等級的,如果用人單位有為勞動者繳納社保的,則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伙食補助費、護理費、交通費、醫療費都應當由社保部門承擔,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停工留薪期間的工資等應當由用人單位承擔;如果用人單位沒有為其繳納社保的,則勞動者傷殘期間的所有賠償都應當由用人單位承擔。
工傷保險待遇主要的補償是:醫療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個月本人工資)、一次性就業補助金(根據勞動者所在省的工傷條例確定,解除勞動關系時領取)、一次性醫療補助金(根據勞動者所在省的工傷條例確定,解除勞動關系時領取)、停工留薪期工資(根據勞動能力鑒定結論通知書確定)、伙食補助費、護理費、交通費等。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及勞動者所在省的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
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各個地區的《工傷保險條例》對此的規定都不一樣哦!
被評了傷殘有三項賠償: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再就業金、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這三項有的地區規定,由社保局賠付的是: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醫療補助金;由企業賠付的是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有些地區規定,社保局只賠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其余的由企業賠付!
只有工傷賠償
您好老師,請問工傷賠償金是社保部門轉到企業,再由企業發給家屬嗎?
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補償款,是直接支付給工傷職工還是由企業轉付,法律沒有規定,實踐中,一般是誰申領支付給誰:
一、工傷醫療待遇、死亡待遇、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由用人單位申辦的,因為可能有用人單位需要扣除的墊付費用,直接支付給企業,再由企業轉付給工傷職工(工亡的轉付給工亡職工近親屬);
二、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直接支付給工傷職工。
各地規定可能不同,建議直接咨詢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深圳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
《工傷保險待遇核準》
申請材料
1、深圳市工傷保險待遇申請表(原件);
2、深圳市工傷(職業病)職工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復印件1份);
3、門診病歷、醫療診斷證明(復印件1份,核原件);
4、入院記錄、出院小結或死亡記錄(復印件1份,核原件);
5、醫療費用票據(原件);
6、醫療費用明細清單(原件);
7、工傷職工本人簽名的銀行存折或銀行卡(復印件1份,核原件);
8、勞動能力鑒定費用票據(原件);
9、屬用人單位墊付了醫療費用情形的,需提供用人單位銀行賬號;(復印件1份)
10、屬第三人侵權造成工傷的,還需提供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調解書或人民法院判決書或賠償協議書等材料(復印件1份,核原件);
11、屬市外就醫的,還需提供《深圳市工傷保險市外轉診申請表》(原件)、交通費發票(原件);
12、屬一級至四級傷殘的,還需提供工傷職工全身彩色近照(原件);
13、屬因工死亡的,還需提供下述材料:
(1)死亡通知書、火化證明或少數民族地區民政部門的土葬證明、法醫證明等死亡證明材料(復印件1份,驗原件);
(2)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出具的家庭經濟情況證明(原件);
(3)工亡職工的近親屬接收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等一次性待遇的銀行賬號(復印件1份,驗原件);
(4)被供養人身份證(復印件1份,驗原件);
(5)被供養人與工亡職工的親屬關系的有效證明(復印件1份,驗原件),被供養人為死者子女的,還需提供出生證明(復印件1份,驗原件);
(6)被供養人全身彩色近照(原件);
(7)被供養人接收供養親屬撫恤金的銀行賬號(復印件1份,驗原件);
(8)被供養人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而喪失勞動能力的,還需提供深圳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出具的被供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的鑒定結論(復印件)或廣東省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出具的被供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的鑒定結論(原件);
(9)被供養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還需提供當地社保部門出具的有無享受、享受何種養老待遇的證明(原件);
(10)屬孤寡老人或孤兒的,提供民政部門出具的證明(原件);
14、 特殊案件,還須提供經辦需要的其它相關材料。
由于參加工傷保險,是單位參保,個人是不參保繳費的,所以賠償時候是打款到單位賬戶,單位再發放給個人。如果單位有克扣現象,可以提起勞動仲裁。
工傷賠償金到鎮社保部門還是到縣社保部門領
工傷賠償中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部分應該向縣級社保部門申請審核,之后直接轉入申請表上填寫的賬戶上,不會直接支付現金。申請表上填寫賬戶可以是單位賬戶也可以是員工個人賬戶。
工傷賠償包括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治療費、康復費、住院期間生活費、以及傷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相應等級的津貼。單位支付員工工傷期間的工資,以及傷殘的一次性就業補助金,一次性醫療補助金根據地方法規確定支付方。
工傷待遇審核時在治療完畢或者勞動能力鑒定結果下達后,向社保遞交申請后下達的。主要資料有:工傷待遇審核申請表、醫療終結或者勞動能力鑒定表、病例、出院小結、醫療發票及住院清單、工傷認定書和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受傷員工申請后在60日內下達待遇。
依據《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八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
(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九)勞動能力鑒定費。
第三十九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用人單位支付:
(一)治療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
(二)五級、六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三)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具體咨詢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工傷賠償金一部分有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部分有用人單位支付。
1、醫療費:【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2、住院伙食補助費:【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3、交通費:【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4.、食宿費:【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5、康復性治療費【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6、工資、福利:【原待遇不變、一般不超過12個月,單位支付】
8、護理費:【生活不能自理、停工留薪期間】【單位支付】
9、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十級7個月】【基金支出】
10、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終止勞動關系的、解除勞動合同的,基金支出】
11、傷殘就業補助金【終止勞動關系的、解除勞動合同的,單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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