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跡鑒定的整個過程可以分為分別檢驗、比較檢驗、綜合判斷三個階段。
1、分別檢驗
分別檢驗是發現與確定檢材筆跡與樣本筆跡各自的特征:真實程度、檢材特征、樣本特征。
2、比較檢驗
比較檢驗的主要任務是確定檢材筆跡和樣本筆跡兩者之間的相同特征與不同特征,為綜合評斷提供依據。比較檢驗的內容有四個方面:
(1)比較書寫動作一般狀況特征、文字布局特征、書面語言特征的相同與不同;
(2)比較單字或筆畫單個特征的相同與不同;
(3)比較各組特征的相同與不同;比較各類特征的相同與不同;
(4)對于字跡多的檢材,比較檢驗時要對上述四方面的相同特征和不同特征進行精確地統計分析,用數學方法反映書寫習慣的量與質方面的異同。
3、綜合評斷編輯
綜合評斷是對檢材筆跡與樣本筆跡的相同特征與不同特征的價值進行科學分析,確定兩者符合點與差異點的總和及其性質,并進而做出靜定結論。
評斷的方法,一般是從研究差一點開始。鑒定任何筆跡,都會出現一定的特征差異。評斷差異點的要點,是要確定差異點的性質。
擴展資料:
筆跡鑒定是根據人的書寫技能習慣特征、在書寫的字跡與繪畫中的反映,來鑒別書寫人的專門技術。主要任務是通過筆跡的同一認定檢驗,證明文件物證上的筆跡是否為同一人的筆跡,證明文件物證上的筆跡是否為某嫌疑人的筆跡。
筆跡鑒定不僅能檢驗正常筆跡,還可以檢驗書寫條件(包括書寫姿勢、書寫工具、襯墊物等)變化筆跡、故意偽裝筆跡(包括左手筆跡、尺劃筆跡)、摹仿筆跡和繪畫筆跡。在同一人用同一支筆書寫時,也可以用筆痕特征充實認定書寫人的根據。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筆跡鑒定
筆跡鑒定的整個過程可以分為分別檢驗、比較檢驗、綜合判斷三個階段。
1、分別檢驗
分別檢驗是發現與確定檢材筆跡與樣本筆跡各自的特征:真實程度、檢材特征、樣本特征。
2、比較檢驗
比較檢驗的主要任務是確定檢材筆跡和樣本筆跡兩者之間的相同特征與不同特征,為綜合評斷提供依據。比較檢驗的內容有四個方面:
(1)比較書寫動作一般狀況特征、文字布局特征、書面語言特征的相同與不同;
(2)比較單字或筆畫單個特征的相同與不同;
(3)比較各組特征的相同與不同;比較各類特征的相同與不同;
(4)對于字跡多的檢材,比較檢驗時要對上述四方面的相同特征和不同特征進行精確地統計分析,用數學方法反映書寫習慣的量與質方面的異同。
3、綜合評斷編輯
綜合評斷是對檢材筆跡與樣本筆跡的相同特征與不同特征的價值進行科學分析,確定兩者符合點與差異點的總和及其性質,并進而做出靜定結論。
評斷的方法,一般是從研究差一點開始。鑒定任何筆跡,都會出現一定的特征差異。評斷差異點的要點,是要確定差異點的性質。
擴展資料:
筆跡鑒定既要重視對差異點的評斷,也要重視對符合點的評斷,不能片面地否定一方面就盲目的肯定另一方面,即在確定差異點屬于非本質的性質以后,就貿然做出肯定同一結論是不科學的。符合點也有本質的符合和非本質的符合之分,如果檢材筆跡與樣本筆跡相同特征的數量、質量占絕對優勢,即構成本質符合性質;如果兩者相同特征在數量、質量方面占的比例小,即屬于非本質性的符合。
經過差異點和符合點的評斷,如果檢材筆跡與樣品筆跡之間,出現了本質符合和非本質差異,或者本質差異與非本質符合的的結果,既可做出檢材筆跡與樣品筆跡是同一人書寫或不是同一人書寫的確切結論。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筆跡鑒定
筆跡鑒定需要提交的材料:1、需要有檢材,文書司法鑒定中的檢材,是指對文件中的某項內容有異議需要鑒定的材料,稱為檢材。2、需要樣本,是指與檢材相對應的供檢驗比對的材料。
常規筆跡鑒定不包含筆跡書寫時間的鑒定。
目前有部分鑒定機構在進行筆跡時間的研究,例如:通過褪色程度確認含碳墨水書寫時間;利用墨跡色階方法鑒定文件制作時間,但是關于此方面的鑒定國家并沒有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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