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租賃合同糾紛舉證責任的分配為: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應當提供證據予以證明。如果承租人認為是出租人違約,需要提供出租人違約的事實證據。出租人認為承租人違約的,也需要提供相應的證據予以證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六十四條 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觀地審查核實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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