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根據《行政復議法》第9 條的規定,申請行政復議的期限要求有以下幾種情況:
(1)一般情況下,申請復議的期限為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60 日內提出。(2)法律規定的申請期限超過60 日的除外。這是指除《行政復議法》以外的法律所規定的申請期限。比如,《專利法》就規定了,申請專利人對專利局駁回申請的決定不服的,其復議申請的期限為3 個月。(3)由于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當理由耽誤法定申請期限的,申請期限自障礙消除之日起繼續計算。
相關推薦: 合同終止賠償(終止合同賠償的標準是什么) 國企欠債不還怎么辦(國企欠債不還怎么辦) 合同賠償間接損失(關于直接和間接損失的法律規定) 生產企業停工賠償(工廠停工停產怎么賠償) 合同違約賠償清單(租房合同租客違約怎么賠償)
相關推薦:
合同終止賠償(終止合同賠償的標準是什么)
國企欠債不還怎么辦(國企欠債不還怎么辦)
合同賠償間接損失(關于直接和間接損失的法律規定)
生產企業停工賠償(工廠停工停產怎么賠償)
合同違約賠償清單(租房合同租客違約怎么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