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現金沒有任何憑證,取證方法如下:
借款無欠條且以現金支付的可利用的其他證據,如文字溝通記錄、電話錄音、證人證言等,能證明欠款事實及金額即可。收集證據時,還可以讓他人旁敲側擊,向債務人求證并錄音。側面的證據收集方式很多。
現金借款沒有借條收集證據
沒有借條的,對于欠款追討有很多途徑,比如與對方進行協商,要求支付并錄音。如果協商不成,債權人可以委托律師向對方發律師函。
律師函可以對債務人起到催告和警示的作用,催促對方及時還款,對方如果有回復,也可以作為證據。此外,還可以手機證人證言、轉賬記錄的備注等作為證據。
借錢沒有借條起訴時應注意的問題
1,訴訟時效:從知道或應當知道自已權益時起兩年內向法院起訴。
2,起訴的法院:原告應向被告(欠款人)所在地(戶籍所在地或經常居住地)法院起訴。
3,證據的收集:沒有借條,單憑匯款單不能獨立證明欠款的事實,因此證據方面應該更全面的收集。
4,如果原告勝訴,法院會依法執行,如果被告沒有現金還款,可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借條的書寫要點
憑證名稱:借條。借條是在借貸關系中債務人向出借人出具的表明債務人有到期“還款(付息)贖條”義務的借款(債權)憑證,反映的是借貸關系,是日常生活中經常使用的憑證之一。
債權人憑借條向法院起訴后,一般只需向法官簡要陳述借款的事實經過即可,債務人要抗辯或抵賴就要負舉證責任,一般較為困難。
借款事由。注明借款用途能夠防止借款人用其他事由抗辯。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于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于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一、欠債沒有欠條證據怎么辦?
欠債沒有欠條證據的,債權人可以收集其他可證明欠款事實的證據起訴追討債務。
沒有借據,有其他證據材料能夠證明借貸關系事實也行,比如說銀行的交易流水、債務人承認借款事實的錄音、錄像等。對方欠錢不還,債權人沒有欠條也是可以起訴的,但是需要一些間接證據來輔助,比如人證、聊天記錄、轉賬憑證或電話錄音等,證據越充足,案件贏的概率就越大,拿回借款的可能就越大。因此沒欠條也并非就拿不回借款。收集證據起訴處理,準備以下材料:
1,起訴狀,起訴狀可以自己寫也可以找律師代寫;并按對方當事人人數準備起訴狀份數;
2,準備證據,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和對方發生糾紛的所有有利證據及復印件、及其他可能有幫助的證據及證人名單等。如果沒有證據能夠證明,那么權利將很難得到保障。
二、欠債不還的處理方式
(一)與對方協商,要求對方提供一個還款計劃,同時補一個欠條。由于抹不開面子,生活中很多借款都沒有借條,大家彼此都是通過誠信來完成借貸關系的,其實大部分人都最后會遵守信用,所以可以與對方開誠布公的說明,同時也給對方一個緩沖期。
(二)對方的非善意欠債的,應對的方法就是取證,做好起訴準備:
1.手機短信——證實有借錢的事
借錢后,幾次口頭催款無果,就可以用短信方式,讓對方承認了借錢的事實。然后把對方的回復短信保存起來,這個就是證據。
2.錄音錄像——多方承認借過錢
催款期間,多次給對方打電話并錄下通話內容,隨后刻錄光盤保存。
3.證人證言——證實借錢金額
尋找借錢時,是否有人看到,提供證人和證言。
通過以上證據,提供給法院審查,法官如果認為提交的手機短信、錄音錄像、證人證言等證據來源合法,內容符合客觀事實,證據真實有效,那么對方就須承擔還款責任,還要賠償其他損失。
《民事訴訟法》 第六十三條規定:證據包括: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數據;
(六)證人證言;
(七)鑒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
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出借人可從間接證據入手,以形成間接證據鏈。
1、借過錢的證據:提供當時把錢借給對方的證據,比如向對方轉賬的銀行憑證;如是現金方式支付,要打印從銀行取現金的憑條或在場證明人等。
2、主張債權的證據:收集曾向借款人要過錢的證據,可以是對方書面形式的還款計劃,也可以錄音、錄像的形式證明曾多次向對方要求還錢。
3、對方財產信息:出借人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后,對方稱無力還錢,出借人可盡量摸清對方的財產情況,主要是房子、車、公司等,向法院提供有效線索。
我們在日常生活中,難免會遇到親戚朋友以及同事向我們借錢的情況,此時我們應當了解債權債務的相關法律規定,要求對方打好欠條等,以免在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時候損害自身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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