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糾紛的管轄機構可以是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當事人可以約定 糾紛管轄法院 。根據《 民事訴訟法 》第二十三條規定,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 合同履行地 人民法院管轄 。第三十四條規定,合同或者其他財產權益糾紛的當事人可以書面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 合同簽訂地 、 原告住所地 、標的物所在地等與爭議有實際聯系的地點的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 管轄的規定 。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七條因鐵路、公路、水上、航空運輸和聯合運輸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運輸始發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法律分析:1、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原告必須是著作權合同的主體,否則無權提起著作權合同之訴。
2、有明確的被告。
3、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4、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包括三類:著作權及與著作權有關權益權屬、侵權、合同糾紛案件、申請訴前停止侵犯著作權、與著作權有關權益行為,申請訴前財產保全、訴前證據保全案件、其他著作權、與著作權有關權益糾紛案件。
5、受訴人民法院管轄。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由中級以上人民法院管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 人民法院受理以下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
(一)著作權及與著作權有關權益權屬、侵權、合同糾紛案件;
(二)申請訴前停止侵犯著作權、與著作權有關權益行為,申請訴前財產保全、訴前證據保全案件;
(三)其他著作權、與著作權有關權益糾紛案件。
第二條 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由中級以上人民法院管轄。
各高級人民法院根據本轄區的實際情況,可以確定若干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