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東瑕疵商品的補償有退款、換貨、維修、發票補辦。1.退款:如果商品的瑕疵嚴重影響到商品的使用功能,消費者可以選擇退貨并獲得全額退款,包括商品的價格和運費。2.換貨:如果商品存在輕微的瑕疵,但不影響使用功能,消費者可以選擇換貨。換貨的費用由京東承擔。3.維修:對于部分需要維修的商品,消費者可以選擇維修,維修的費用由京東承擔。
一、京東瑕疵商品有什么補償?
根據京東的《售后服務規則》中對于瑕疵商品的處理規定,如果在收到商品后發現存在瑕疵,消費者可以根據情況選擇以下幾種補償方式:
1.退款:如果商品的瑕疵嚴重影響到商品的使用功能,消費者可以選擇退貨并獲得全額退款,包括商品的價格和運費。
2.換貨:如果商品存在輕微的瑕疵,但不影響使用功能,消費者可以選擇換貨。換貨的費用由京東承擔。
3.維修:對于部分需要維修的商品,消費者可以選擇維修,維修的費用由京東承擔。
4.發票補辦:如果收到的商品存在瑕疵導致無法開具發票,消費者可以向京東申請發票補辦。
需要注意的是,補償方式可能會根據具體情況和商品而有所不同。消費者在碰到瑕疵商品時,可以及時聯系京東的售后客服團隊,按照他們的指引進行處理和申請相應的補償措施。
二、如果不同意提供的補償方式怎么辦?
如果您不同意京東提供的補償方式,或者您認為京東未能按照約定為您提供相應的補償,可以采取以下方式進行投訴和維權:
1.通過京東官網申訴:消費者可以登錄京東官網,在“我的訂單”頁面中申訴相關訂單,向京東客服團隊說明退款或者其他補償要求的原因。京東的客服團隊會及時聯系您,并將您的投訴和要求轉達給相關部門,以盡快解決問題。
2.撥打京東客服熱線:消費者可以通過撥打京東客服電話(400-606-5500)進行投訴和維權,客服人員會為您提供詳細的解決方案和服務。
3.向相關機構舉報:如果您認為京東未能提供合理的補償或違反了消費者保護法律法規,您可以向相關政府部門進行投訴、舉報和維權。
需要提醒的是,對于任何投訴和維權的方式,消費者都需要及時提供相應的證據和資料,協助解決問題。同時,在購物和維權過程中,消費者也需要注意保護個人權益和信息安全,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商品存在瑕疵的,應按照實際情況協商補償,一般會給消費者修理、更換、退貨,或者補償適當的差價。產品瑕疵,銷售者應當負責修理、更換、退貨;給購買產品的消費者造成損失的,銷售者應當賠償損失。屬于生產者的責任或者屬于向銷售者提供產品的其他銷售者的責任的,銷售者有權向生產者、供貨者追償。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四十條 售出的產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銷售者應當負責修理、更換、退貨;給購買產品的消費者造成損失的,銷售者應當賠償損失。 (一)不具備產品應當具備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說明的; (二)不符合在產品或者其包裝上注明采用的產品標準; (三)不符合以產品說明、實物樣品等方式表明的質量狀況的。
根據《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二條履行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對違約責任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受損害方根據標的的性質以及損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選擇請求對方承擔修理、重作、更換、退貨、減少價款或者報酬等違約責任。,違約責任承擔方式的選擇,但須注意的是,債權人擁有的完全履行請求權在行使上還應當受誠信原則的限制,在違約責任方式的選擇上須具有合理性。在債務人可以為修理、更換、重作等措施消除瑕疵的前提下,債權人應優先選擇該類責任方式。這是因為,合同是市場主體自由談判,以促進資源向更高使用價值轉移的最主要交易形式,是當事人雙方為確認某種事實而達成的具有權利和義務內容的協議。合同法的基本功能是鼓勵交易、增進社會財富。因此對于違約責任的選擇,法律也應鼓勵向交易完成的方向發展。對于退貨,應在瑕疵的存在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情形下選擇。退貨相當于合同解除,因此要注意解除合同是否會造成債務人重大不利,只有在瑕疵的存在對于債權人所生的損害與解除對于債務人所生的損害相比顯失公平的場合,或者經過修理、更換、重作仍無法實現合同目的,債權人始得主張退貨。但何謂顯失公平,則應視具體情況,交易習慣而定。,如果合同存在欺詐成分,享有撤銷權的一方當事人可根據自身的利益決定是否行使撤銷權。而受害人在行使撤銷權之前,合同本身就是有效的,而當履行義務一方未適當履行合同,另一方當然可要求對方承擔違約責任,授受了對方的履行標的物,不等于就免除了對方的違約責任。接受了對方有瑕疵的標的物,仍可通過追究對方的違約責任以救濟。由于合同的性質具有可撤銷性,當事人接受了標的物,意味著以其行為表明放棄了撤銷權,即認可了合同的效力,但也并不因此就改變了履行方的不適當履行義務的違約性質。這是兩回事。,違約責任條款約定通常有兩種方法:其一是約定專門的違約條款,其二是在質量責任、交付責任等約定的同時進行約定,這比專門的設定違約責任條款更隱蔽,但有一定的局限性。違約責任的約定切勿只是“依法承擔違約責任”“依法承擔賠償責任”等等,如此約定必須承擔舉證責任,否則無法主張賠償,因此違約責任條款應該明確違約責任實現程序、數額或計算方法,最簡便明了的方式就是直接約定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元。,違約金條款,(一)違約金條款有如下意義:,1、如果約定了違約金條款,會給對方造成一定的心理威懾,促使對方盡可能的依約履行合同。,2、如果你具有一定的實際控制能力,你就可以直接依違約金條款扣款、壓款,取得進一步的談判主動。,3、如果對方提出違約金過份的高于所造成的損失,則對方應對此承擔證明責任。,違約金條款可與相關的如數量條款、質量責任條款、付款條款、遲延交付責任條款一并約定。違約金條款一般約定為:甲方應當,未的,應當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元。,《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第一百八十九條當事人約定同一債務分期履行的,訴訟時效期間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第一百九十條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對其法定代理人的請求權的訴訟時效期間,自該法定代理終止之日起計算。,第一百九十一條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損害賠償請求權的訴訟時效期間,自受害人年滿十八周歲之日起計算。,第一百九十二條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的,義務人可以提出不履行義務的抗辯。,訴訟時效期間屆滿后,義務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為由抗辯;義務人已經自愿履行的,不得請求返還。,第一百九十三條人民法院不得主動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綜合上面所說的,租房合同是由出租人和承租主雙方來進行約定,如果在合同中沒有約定違約責任的話,那么一方違約同樣需要依法的承擔,只要存在的違約金不超過實際損失額的百分之三十,那么主張的權益才能受以法律的保護。
法律客觀:關于瑕疵履行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主要體現在《合同法》第一百十一條,“質量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對違約責任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受損方根據標的的性質以及損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選擇要求對方承擔修理、更換、退貨、減少價款或者報酬等違約責任”。在交付的物比約定的品質低劣的場合,或者在應當交付中等品質的物時卻實際交付了下等品質物的場合,或者在交付的標的物具有瑕疵場合,均不屬于債務的本旨履行。在此相對的責任方式上,這一條規定了修理、更換、重作,這在學說上被認為是強制履行的表現;債權人也可以要求債務人退貨,這被認為是合同解除的一個表現;減少價款或者報酬,有的也叫減價請求權,這里也可以看成是對所受損失的補償。但須注意的是,債權人擁有的完全履行請求權在行使上還應當受誠信原則的限制,在違約責任方式的選擇上須具有合理性。在債務人可以為修理、更換、重作等措施消除瑕疵的前提下,債權人應優先選擇該類責任方式。這是因為,合同是市場主體自由談判,以促進資源向更高使用價值轉移的最主要交易形式,是當事人雙方為確認某種事實而達成的具有權利和義務內容的協議。合同法的基本功能是鼓勵交易、增進社會財富。因此對于違約責任的選擇,法律也應鼓勵向交易完成的方向發展。對于退貨,合同法第94條第4項的規定,應在瑕疵的存在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情形下選擇。退貨相當于合同解除,因此要注意解除合同是否會造成債務人重大不利,只有在瑕疵的存在對于債權人所生的損害與解除對于債務人所生的損害相比顯失公平的場合,或者經過修理、更換、重作仍無法實現合同目的,債權人始得主張退貨。但何謂顯失公平,則應視具體情況,交易習慣而定。如果合同存在欺詐成分,享有撤銷權的一方當事人可根據自身的利益決定是否行使撤銷權。而受害人在行使撤銷權之前,合同本身就是有效的,而當履行義務一方未適當履行合同,另一方當然可要求對方承擔違約責任,授受了對方的履行標的物,不等于就免除了對方的違約責任。接受了對方有瑕疵的標的物,仍可通過追究對方的違約責任以救濟。由于合同的性質具有可撤銷性,當事人接受了標的物,意味著以其行為表明放棄了撤銷權,即認可了合同的效力,但也并不因此就改變了履行方的不適當履行義務的違約性質。這是兩回事。受害方為了避免損失的擴大,認可了欺詐合同的效力,接受了合同的標的物,這反而免除了另一方本應承擔的合同責任,這對受害方顯然是不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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