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行政法的基本原則有六個,分別是合法行政原則、合理行政原則、程序正當原則、誠實守信原則、高效便民原則和權責統一原則。行政法基本原則是指反應行政法本質和具體制度規則內在聯系的共同性規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法》 第一條 為保證人民法院正確、及時審理行政案件,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維護和監督行政機關依法行使行政職權,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法律分析:行政法的基本原則有下列內容:
1、合法行政原則。合法行政原則包括行政機關對現行法律的遵守和依照法律授權活動兩個方面;
2、合理行政原則。主要含義是行政行為應當具有理性基礎,禁止行政主體的武斷專橫和隨意。最低限度的理性,是行政行為應當具有一個有正常理智的普通人所能達到的合理與適當,并且能夠符合科學公理和社會公德;
3、程序正當原則。包括以下三個方面的子原則:
(1)行政公開原則;
(2)公眾參與原則;
(3)回避原則;
4、高效便民原則。分為兩個方面:
(1)行政效率原則;
(2)便利當事人原則;
5、誠實守信原則。有三個子原則:
(1)行政信息真實原則;
(2)信賴保護原則;
(3)行政允諾應予兌現,行政機關應作其諾言的“奴隸”;
6、權責統一原則。分為兩個子原則:
(1)行政效能原則;
(2)責任行政原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四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違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為,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并由行政機關依照本法規定的程序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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