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買賣合同糾紛不屬于詐騙。雙方當事人在簽訂買賣合同后,因合同發生糾紛的,該糾紛應當屬于民事糾紛,不涉及刑事,也就不算詐騙,但是,一方當事人是以簽訂買賣合同為目的來進行詐騙的,該行為應當屬于詐騙,詐騙的數額較大的,應當涉嫌構成詐騙罪。因此買賣合同糾紛在正常情況下,不屬于詐騙,只屬于民事糾紛,涉嫌構成犯罪的,才有可能屬于詐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八條 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一百四十九條 第三人實施欺詐行為,使一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方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欺詐行為的,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一百五十條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脅迫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脅迫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九十二條 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法律分析:買賣合同糾紛不算老賴。一般情況下,當事人只是在買賣合同訴訟中敗訴,并不會直接成為老賴。只有當事人在買賣合同訴訟中敗訴,并且沒有履行生效判決書規定義務,勝訴一方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之后,當事人才會被人民法院拉入黑名單,征信受損,成為老賴。履行義務的,不會成為老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四條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以及刑事判決、裁定中的財產部分,由第一審人民法院或者與第一審人民法院同級的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法律規定由人民法院執行的其他法律文書,由被執行人住所地或者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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