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租房申請方法:
1、申領人審查是否符合申請條件,符合申請條件的,準備申請材料,如身份證明、收入證明等。
2、向所在地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提出申請,提交準備的材料,由住房保障主管部門進行審查。
3、審查符合申請條件的,進入輪候名單,在輪候期內安排公共租賃住房。
廉租房申請條件:
1、在本地無住房或者住房面積低于規定標準。
2、收入、財產低于規定標準。
3、申請人為外來務工人員的,在本地穩定就業達到規定年限。
申請廉租房需要準備的材料
1、申請人及家庭成員身份證、戶口簿。
2、已婚家庭成員的婚姻證明,離異的提供離婚證。
3、居住地住房情況證明(《房屋租賃合同》、《房屋所有權證》或房屋產權單位的證明)。
4、按要求填寫并經有關部門認定的《核定表》(須提供原件)。
5、低保和優撫家庭提供民政部門核發的低保或優撫證明。
6、原住房拆遷的家庭須提供拆遷補償協議。
7、需要提供的其他證明材料。
法律分析:1、申請人具有5 年以上當地城市常住戶口;
2、申請人必須是當地民政部門認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申請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積在15 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總建筑面積在50 平方米以下;
4、申請家庭成員之間有法定的贍養、扶養或撫養關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5、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經當地房管部門確認他處沒有住房的。
法律依據:《廉租住房保障辦法》
第二條 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的廉租住房保障及其監督管理,適用本辦法。本辦法所稱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是指城市和縣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鎮范圍內,家庭收入、住房狀況等符合市、縣人民政府規定條件的家庭。
第三條 市、縣人民政府應當在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發展規劃及年度計劃中,明確廉租住房保障工作目標、措施,并納入本級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規劃和住房建設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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