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節假日輪班上班工資怎么算
元旦節假日輪班上班工資怎么算元旦節假日輪班上班工資須不低于員工工資的百分之三百。
輪班制跟正常工資計算標準一樣。
元旦屬于法定休假日,其工資應按照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中約定的工資來進行計算。若勞動者元旦被安排加班的,則按照不低于勞動合同中約定的工資的三倍來進行計算。
若用人單位實行輪班制工作的,員工元旦上班的工資的計算方法為,按不低于員工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標準來計算。具體的標準可由公司的規章制度來規定,但不能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標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五十一條 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第三十六條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一條 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用人單位安排加班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加班費。
《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
第二條 第二條 全體公民放假的節日:
(一)元旦,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節,放假3天(農歷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三)清明節,放假1天(農歷清明當日);
(四)勞動節,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節,放假1天(農歷端午當日);
(六)中秋節,放假1天(農歷中秋當日);
(七)國慶節,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輪班制周末有加班費嗎
法律主觀:
我們都知道全日制員工加班是有 加班工資 的,一般周末是 雙倍工資 ,那如果是輪班制的員工會有 加班費 嗎?接下來由 的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一些關于輪班制 春節 加班有加班費嗎方面的知識,歡迎大家閱讀! 輪班制的職工, 節假日 上班是否有加班工資? 輪班制職工的工作性質屬于綜合工作制。在交通、鐵路、郵電、航空、旅游、醫院等服務行業中,由于連續作業等工作特殊性,常采取這種輪班制度。這種工作制度,在周六、周日也會上班。按照法律規定,單位在保障職工身體健康和與其協商一致的情況下,采用調休轉休的方法,確保享受休息休假的權利,是不違反法律規定的。只要符合《 勞動法 》第三十六條的規定,每周平均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就不算作加班。單位不用支付加班費用。但法定的節假日除外。如五一、十一、元旦、春節等,不論是否倒休,也應算作節日加班,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法》和《 勞動合同法 》的規定,按照工資的三倍標準來計算加班費。 綜合計算工時制度的加班費計算 按照勞動部《關于企業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審批辦法》和《關于職工工作時間有關問題的復函》規定,經批準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企業,在綜合計算周期內的總實際工作時間不應超過總法定標準工作時間,超過部分應視為延長工作時間并按《勞動法》第44第1款的規定支付工資報酬,其中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按《勞動法》第44的規定支付工資報酬。而且,延長工作時間的小時數平均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法律客觀: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十三條
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其綜合計算工作時間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的部分,應視為延長工作時間,并應按本規定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
公司安排輪休工資發放標準
單位安排職工“輪休”不發放工資是違法的。為應對生產任務下降,節約成本,公司單方作出“輪休”決定,并規定在休息期間沒有勞動報酬,這是不符合勞動法律、法規規定的。公司此舉單方變更了勞動合同中的工作時間和勞動報酬。
輪班制的工資計算標準是什么?
跟正常工資計算標準一樣。
日工資計算的兩種方法:
A、每月按平均法定工作天數21.75天計算。
日工資=月標準工資÷21.75
20.83天是按全年365天減去104個公休假日,再除以12個月計算求得。
在這種計算方法下,公休日、法定節假日缺勤不計算為缺勤天數。
B、每月按平均日歷天數30天計算。
日工資=月標準工資÷30
在這種計算方法下,公休日、法定節假日缺勤計算為缺勤天數。
一、制度工作時間的計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節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時數的計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時。
二、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
按照《勞動法》第五十一條的規定,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即折算日工資、小時工資時不剔除國家規定的11天法定節假日。據此,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為:
日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
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8小時)
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三、2000年3月17日勞動保障部發布的《關于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2000]8號)同時廢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第三十一條 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用人單位安排加班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加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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