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債務離婚后如何承擔
夫妻共同債務離婚后如何承擔1、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共同債務應當承擔連帶清償責任,這種連帶責任不內因離婚協議或法容院裁判文書對夫妻財產做出分割處理而改變。
2、夫妻雙方可以對共同債務的承擔達成協議,但這種協議不能對抗債權人,債權人可以主張已經離婚的夫妻承擔連帶責任,夫妻一方清償債務后,可以根據協議或法院裁判的文書所確定的原則和內容向對方追償。
離婚時所有債務均由男方承擔,現有債權人上門討債,由誰來承擔?
離婚時雙方簽訂了離婚協議,其中注明:所有債務均由男方一人承擔與女方無關,并在民政局留存一份。現有人上門來討要當初搭建樓頂陽光房的尾款,請問此款應有誰來承擔。從你的情況來看,這個債務應該是屬于因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相對于債權人,錢應版該由夫權妻雙方來共同承擔。根據《婚姻法》第四章第四十一條規定,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因此從這個角度來講,債權人可以選擇找你還債,也可以選擇找李某還債,或是雙方一起還債。
但是,如果雙方簽訂了協議,且協議處于有效期,那么男方就理應履行義務。也就是說,當債權人找到你時,你應該如實還債,但在這之后,你可以憑這份協議再找男方,要求補償債款。這份協議對債權人不具有意義,只是夫妻之間的約定,在夫妻之間,協議是有效的。
即使約定也不能對抗第三人,離婚后仍然要承擔連帶責任。
女方還了后,可以根據協議向男方索要
如果離婚了,債務也是雙方共同承擔嗎?
《婚姻法》bai解釋(二)第du二十三條債zhi權人就一方婚前dao所負個人債務內向債務人的配偶主張權容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債權人能夠證明所負債務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第二十四條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于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情形的除外。
第二十五條當事人的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已經對夫妻財產分割問題作出處理的,債權人仍有權就夫妻共同債務向男女雙方主張權利。
一方就共同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后,基于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書向另一方主張追償的,人民法院應當支持。
請參考:夫妻離婚,債權人向誰討債http://www.055110.com/zq/4/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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