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正規借條如何寫
私人正規借條如何寫私人正規借條首先應當寫明借款人和放款人的姓名;其次,寫明借款金額、借款的時間期限、還款期限;寫明借款的利息,應有明確的年利率或月利率以及最后支付多少金額;寫明借款本金償還的時間以及方式;最后,借款人應當簽字蓋章。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條規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間借貸訴訟時,應當提供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以及其他能夠證明借貸法律關系存在的證據。當事人持有的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沒有載明債權人,持有債權憑證的當事人提起民間借貸訴訟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被告對原告的債權人資格提出有事實依據的抗辯,人民法院經審查認為原告不具有債權人資格的,裁定駁回起訴。
相關推薦:
立案庭大立案(立案庭立案以后的流程)
逾期不還雙倍賠償(拖欠工資雙倍賠償依據)
物流失火怎么賠償(物流發生火災誰賠償)
速銷合同違約賠償(簽了速銷協議后不想賣了)
民事借款賠償順序(執行中本金利息順序法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