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土地承包合同訂立的程序是什么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的訂立程序為:
1、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選舉產生承包工作小組;
2、依法召開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討論通過承包方案;
3、公開組織實施承包方案;
4、簽訂承包合同。
擴展資料:
承包方案必須經過大多數集體成員討論同意的原則,對于集體重大事務的決策,必須實行民主決策。各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有權參加村民大會或者推舉村民代表組成村民代表大會,行使村級事務管理。
只有這樣,才能真正體現集體成員基于身份平等所享有的集體利益,也能最大限度地避免一些村干部通過黑箱操作中飽私囊,損害集體利益現象的發生。農村土地承包的情況復雜,且時間跨度比較大,如果沒有大多數村民參與討論,難免造成集體的利益受到損害。
參考資料來源:
百度百科-農村土地承包合同
我想在農村承包土地,該怎么做?
農村土地承包是農村集體組織的村民和村集體組織之間發生的一項法律關系。那么2019年怎么承包農村土地?承包土地有哪些注意事項?承包的土地可以轉讓嗎?四川英濟律師事務所楊科律師解析。
2019年怎么承包農村土地?
《農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九條規定,土地承包應當按照以下程序進行:
(1)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選舉產生的承包工作小組。
(2)承包工作小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擬訂并公布承包方案。
(3)依法召開本集體經濟成員的村民會議,討論通過承包方案。
(4)公開組織實施承包方案。
(5)簽訂承包合同。根據土地承包原則和這一條的規定以及各地實踐,土地承包一般應當遵循下述程序:
一是選舉承包工作小組。承包工作小組一般由村黨支部、集體經濟組織、村民委員會的部分成員和一定數量的村民代表組成,由村民選舉產生,成員候選人的具體推選辦法,各地可以根據具體情況和農民群眾的意見確定。
二是擬訂并公布承包方案。承包工作小組產生后,主要任務就是擬訂承包方案。承包工作小組應當認真學習《農村土地承包法》及其相關法律、法規,并嚴格依照有關法律法規,擬訂承包方案,并在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內予以公布,使全體村民了解承包方案。承包方案不能違背法律法規,不能以村規民約代替法律規定。
三是村民會議討論通過承包方案。承包方案公布后,一定時間,應當召開本集體經濟經織成員的村民會議,討論、通過承包方案。承包方案經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方可通過。
四是組織實施承包方案。按照承包方案規定的原則、方法和要求,將土地承包到每一個農戶家庭。
五是簽訂承包合同。按照承包方案承包土地后,應當由村集體經濟組織與承包方簽訂承包合同,完成整個承包工作。承包的具體工作由承包工作小組承擔,但簽訂合同的應當是發包主,通常是集體經濟經織。發包方的代表通常是集體經濟組織負責人(有的地方是村民委員會主任),承包方的代表是承包土地的農戶戶主。承包合同一般要求一式三份,發包方、承包主各一份,農村承包合同管理部門存檔一份附本。
楊科律師補充:
承包土地有哪些注意事項?
1、“承包方代表姓名”要與身份證一致;
2、“承包土地人口”為農戶現有人口;
3、“土地承包經營權共有人”與“承包方代表關系”要明確;
4、“承包期限”起始日期為簽訂合同的現時日期;
5、“承包方簽章”如無私章的,應由承包方簽名并按手印確認;
6、“承包土地地塊情況”長、寬可以不填,面積一定要填,地塊“田界”必須準確具體,臺賬登記不準確具體的應予糾正;
7、“地塊地類”只分水田、旱地兩類;
8、“承包地附著物情況”要實事求是,不能漏填錯填;
承包的土地可以轉讓嗎?
土地承包權是可以轉讓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條 通過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依法采取轉包、出租、互換、轉讓或者其他方式流轉。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辦法是什么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辦法是指為了規范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的簽訂、履行和管理,保障農民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和農村土地經營秩序,促進農村經濟發展而制定的法規。該法規共分為六章,包括了土地承包合同的簽訂、變更、終止、轉讓、抵押、承包期限、土地流轉等方面的規定。
有關于土地承包合同管理辦法的詳細解釋:
1、土地承包合同的簽訂:土地承包合同應當采取書面形式,并經雙方簽字或者蓋章確認。合同應當明確約定承包土地的面積、承包期限、承包方式、承包費用等內容;
2、土地承包合同的變更:土地承包合同的變更應當經過雙方協商一致,并按照法定程序進行變更;
3、土地承包合同的終止:土地承包合同的終止應當經過雙方協商一致,并按照法定程序進行終止;
4、土地承包合同的轉讓:土地承包合同的轉讓應當經過雙方協商一致,并按照法定程序進行轉讓;
5、對違反土地承包合同的行為進行處罰:對于違反土地承包合同的行為,應當依法進行處罰,包括責令改正、罰款、收回承包土地等措施;
6、土地承包合同的保障:國家應當加強對土地承包合同的保障,保障農民的承包權益,維護農村穩定和農民的合法權益。
綜上所述:加強對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的宣傳和培訓,提高農民的法律意識和合同意識;加強對土地承包合同的監管,及時發現和處理違法行為;加強對土地流轉的管理,促進土地資源的合理利用;完善土地承包合同的法律制度,提高其穩定性和可操作性;加強對土地承包合同的評估和監測,及時發現和解決問題。
【法律依據】: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辦法》第一條
為了規范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的管理,維護承包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農村社會和諧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及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應當鞏固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保持農村土地承包關系穩定并長久不變。農村土地承包經營,不得改變土地的所有權性質。
第三條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應當依法簽訂承包合同。土地承包經營權自承包合同生效時設立。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訂立的程序是什么
【法律分析】:1.選舉產生承包工作小組。農村土地承包對于發包方和承包方的權益保護的意義是非常重大的。在承包過程中,既要防止全體村民的利益被出賣,也要維護承包人的合法權益。因此,承包必須體現全體村民意志。在承包程序啟動之時,首先要通過選舉的方式產生承包工作小組。承包工作小組不能由村鄉(鎮)負責人或村支書、村委會主任指定或者自行任命,必須通過選舉產生。至于具體的選舉方式,可以由全體村民參加選舉,也可以由部分村民提名,村民大會審議通過。村黨支部、村委會成員可以作為承包工作小組的候選人,但他們并不是當然的候選人,不具有必然參加承包工作小組的資格。2.擬定并公布承包方案。承包工作小組產生以后,要針對特定土地的承包擬定承包方案,并予以公布。承包方案的擬定必須嚴格依照《農村土地承包法》和其他各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不得超出法律規定增加內容,不能依據各種“土政策”擬定承包方案,更不能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設置不合理的條條框框,排斥部分村民參與承包的權利,謀少數人之私利。3.村民會議討論通過方案。經過公布的承包方案,承包工作小組應當在適當時間召集村民會議,聽取村民對承包方案的意見,在民主的基礎上,通過投票表決,如經過2/3以上村民會議成員或者2/3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則承包方案產生法律拘束力。否則,沒有法律拘束力,不能進入實施。4.組織實施承包方案。承包方案通過以后,便受到法律保護,產生法律效力。承包工作小組應當按照方案組織具體落實。屬于家庭承包的,應當在全體村民范圍內按照承包方案所確立的承包原則、方法和要求將土地承包到戶。如屬于不宜由家庭承包的四荒地和數量較少的果園、茶園以及養殖水面等,按照《土地承包法》第3條的規定可以采取招標、拍賣、協商的方式確定承包人,但是,在同等條件下,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享有優先承包權。需要注意的是,國務院關于“四荒”地的規范有兩個,包括1996年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治理開發農村“四荒”資源進一步加強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和1999年國務院辦公廳發布的《關于進一步做好治理開發農村“四荒”資源工作的通知》,這兩個文件都強調指出,“四荒”資源承包、租賃、拍賣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50年,這是承包“四荒”地的政策上的限制,雙方當事人應當遵守。5.簽訂承包合同。確定了具體的承包人以后,承包工作小組應當督促承包人簽訂承包合同。必須明確,發包方并不是承包工作小組,而是村集體經濟組織,承包工作小組只承擔有關承包的具體工作。按照《農村土地承包法》的規定,農村土地承包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發包方應當在合同上簽章,同時也須有發包方代表和承包人簽字。合同簽訂后,發包人、承包人和承包合同管理機關各執一份。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條 國家實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制度。農村土地承包采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農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
【溫馨提示】
以上回答,僅為當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做出,請您謹慎進行參考!
如果您對該問題仍有疑問,建議您整理相關信息,同專業人士進行詳細溝通。
相關推薦:
土地按畝賠償(公家占用私人土地一畝按多少賠償)
快遞丟失賠償規定(丟失快遞賠償標準)
拆遷賠償應該找誰(拆遷補償不合理應該找誰)
撤銷刑事處罰(刑事處罰撤銷后案底還可以消除嗎)
企業拆遷怎樣培償(勞動法規定企業搬遷如何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