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復抵押借款屬詐騙嗎
當然屬于,這是以非法占有為目的,明知故犯,有意為之,惡意欺詐,在法律上就是定性為詐騙。
房產重復抵押屬于詐騙?
在市區有一棟100平方的房子,拿給不同的銀行進行抵押金額分別為500萬,這樣屬于詐騙嗎?你好!《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三十五條抵押人所擔保的債權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價值。財產抵押后,該財產的價值大于所擔保債權的余額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其余額部分。再次抵押是法律允許的,由于要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和他項權證,重復全額抵押實現的可能性不大。
設備重復抵押的效力
案情:我單位為某有限公司貸款700萬元提供了擔保,該公司以其80套價值2400萬元的設備給我單位設置了反抵押擔保,并于09年8月經該公司所在地的區工商局進行了抵押登記。但該公司經營不善,嚴重資不抵債了,我單位代其向銀行還款后向法院起訴追償要求拍賣該抵押設備時,卻被法院告之,該80套抵押設備已在07年就已在我市工商局辦理了抵押登記手續給別人了,請問我單位可否告工商局負有重復登記的責任,讓其賠償損失。我們的抵押還是否有效?怎樣可以得到優先受償?整個案子應該怎樣處理? 在此先謝謝高人們的指點。設備重復抵押的效力參照:
《擔保法》第三十五條:抵押人所擔保的債權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價值。財產抵押后,該財產的價值大于所擔保債權的余額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其余額部分。
《擔保法》司法解釋第51條規定“抵押人所擔保的債權超出抵押物價值的,超出部分不具有優先受償的效力”。
《物權法》
第一百九十九條 同一財產向兩個以上債權人抵押的,拍賣、變賣抵押財產所得的價款依照下列規定清償:
(一)抵押權已登記的,按照登記的先后順序清償;順序相同的,按照債權比例清償
(二)抵押權已登記的先于未登記的受償
(三)抵押權未登記的,按照債權比例清償。
關于重復抵押工商局肯定沒有義務承擔責任。
重復抵押也有效。
實現抵押權要分先后,依抵押順序。
解決方法:如果沒有超額抵押可以通過訴訟、保全解決。
如果超額抵押,又沒有告之你們公司,那么可能涉嫌詐騙,可以通過給其施加壓力解決。
重復抵押也有效。
實現抵押權要分先后,依抵押順序。
解決方法:如果沒有超額抵押可以通過訴訟、保全解決。
如果超額抵押,又沒有告之你們公司,那么可能涉嫌詐騙,可以通過給其施加壓力解決。
抵押物可以重復抵押嗎
抵押物可以重復抵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第三十五條 抵押人所擔保的債權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價值。
財產抵押后,該財產的價值大于所擔保債權的余額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其余額部分。
對本條之規定,應為兩層涵義之理解:首先,本條以明示方式肯定了重復抵押制度,即許可債務人就同一抵押物分別向多個債權人進行抵押。
其次,本條對抵押物價值與被擔保債權數額之關系作了限制,只允許抵押物價值大于被擔保債權數額,財產已經抵押的,也只允許就價值大于被擔保債權部分設立重復抵押。就擔保法第三十五條的這兩層涵義,前一涵義成為確立重復。
擴展資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第三十四條 下列財產可以抵押:
(一)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著物;
(二)抵押人所有的機器、交通運輸工具和其他財產;
(三)抵押人依法有權處分的國有的土地使用權、房屋和其他地上定著物;
(四)抵押人依法有權處分的國有的機器、交通運輸工具和其他財產;
(五)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經發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權;
(六)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財產。
抵押人可以將前款所列財產一并抵押。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重復抵押行為
根據現行相關法律規定,重復抵押,是指債務人以同一抵押物分別向數個債權人為抵押行為,致使該抵押物上有多個抵押權負擔的抵押形式。擔保法第三十五條規定:“抵押人所擔保的債權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價值。財產抵押后,該財產的價值大于所擔保債權余額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余額部”,因此你所說的情形,只要前一次擔保的債權小于抵押物價值,可以在余額范圍內,再次抵押。
若是招商銀行,目前不接受二次抵押物,即:已抵押的房產不可再次用來抵押申請貸款。具體相關政策,您也可以聯系當地招行網點的個貸部門咨詢確認。
擔保法第三十五條規定:“抵押人所擔保的債權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價值。財產抵押后,該財產的價值大于所擔保債權 抵押權
的余額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余額部分。”對本條之規定,應為兩層涵義之理解:首先,本條以明示方式肯定了重復抵押制度,即許可債務人就同一抵押物分別向多個債權人進行抵押。其次,本條對抵押物價值與被擔保債權數額之關系作了限制,只允許抵押物價值大于被擔保債權數額,財產已經抵押的,也只允許就價值大于被擔保債權部分設立重復抵押。就擔保法第三十五條的這兩層涵義,前一涵義成為確立重復
不可以
房產證重復抵押是否涉及詐騙
1、房產重復抵押算得上詐騙嗎?
答:你介紹的這個情況應該算不上詐騙(詐騙是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或隱瞞真相使他人陷入錯誤認識,并基于該錯誤認識處分財物)。同時,抵押登記也可以依法按抵押權順序進行登記的。
2、我如果繼續上訴,最后有希望拿到錢嗎?會不會出現有房子但仍然無法拿到錢的現象?有人給我說很難,說執行階段很難,有多難?難到哪里?
答:如你起訴,房子已經抵押給銀行,貸款十多萬元,你勝訴后仍然可以依法執行的。只是執行該房屋處置所得的財產需要現償還銀行的貸款本息。執行階段難在拍賣階段(銀行可能不同意)。
1、重復抵押算不上詐騙;
2、《物權法》第199條規定:同一財產向兩個以上債權人抵押的,拍賣、變賣抵押財產所得的價款依照下列規定清償:
(一)抵押權已登記的,按照登記的先后順序清償;順序相同的,按照債權比例清償;
(二)抵押權已登記的先于未登記的受償;
(三)抵押權未登記的,按照債權比例清償。
如果還掉銀行的貸款,剩下的部分可以用來償還您的借款。
如果你說的是真的話,對方已經涉嫌詐騙。
那肯定涉嫌詐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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