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轉讓協議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債務轉讓協議符合以下條件的有效:1、債務轉讓協議依法成立,自成立時生效;2、債務具有可轉讓性;3、債務轉讓經債權人同意。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催告債權人在合理期限內予以同意,債權人未作表示的,視為不同意。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條債務人將債務的全部或者部分轉移給第三人的,應當經債權人同意。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債權人在合理期限內予以同意,債權人未作表示的,視為不同意。第五百五十二條第三人與債務人約定加入債務并通知債權人,或者第三人向債權人表示愿意加入債務,債權人未在合理期限內明確拒絕的,債權人可以請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擔的債務范圍內和債務人承擔連帶債務。
民法典關于債權轉讓的法律規定
法律分析:債權人可以將債權的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但是有根據債權性質不得轉讓、按照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依照法律規定不得轉讓中情形之一的除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條 債權人可以將債權的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據債權性質不得轉讓;(二)按照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三)依照法律規定不得轉讓。當事人約定非金錢債權不得轉讓的,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當事人約定金錢債權不得轉讓的,不得對抗第三人。
第五百四十六條 債權人轉讓債權,未通知債務人的,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債權轉讓的通知不得撤銷,但是經受讓人同意的除外。
債權轉讓協議何時生效
依據我國民法典的規定,通常情況下,債權轉讓協議的生效時間一般是:債權人按照法律通知債務人,轉讓通知到達債務人的時候,債權轉讓協議就會生效。通常情況下,債權人可以轉讓債權,但是轉讓債權之前必須要先通知債務人。因此債權轉讓協議的生效時間一般是:通知到達債務人的時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六條 債權人轉讓債權,未通知債務人的,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
債權轉讓的通知不得撤銷,但是經受讓人同意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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