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法關于工傷賠償有哪些規定
勞動法對工傷的賠償的規定有:工傷職工、工亡職工親屬依法享受工傷賠償,包括醫療康復待遇、傷殘待遇和死亡賠償待遇;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已經評定傷殘等級并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或安裝假肢等輔助器具的,費用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第三十三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第三十四條
工傷職工已經評定傷殘等級并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生活護理費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個不同等級支付,其標準分別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或者30%。
勞務合同與勞動合同工傷賠償標準
勞務工傷賠償標準如下:
1、醫療費和住院伙食補助費以及護理費;
2、一次性傷殘補助金,農民工月工資乘以法定月份數,不同的傷殘等級月份數不等;
3、一次性醫療補助金,職工平均月工資標準乘以法定月份數,不同的傷殘等級對應不同的月份數、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或傷殘津貼等,這些是比較重要的賠償款項。
工傷認定是勞動行政部門依據法律的授權對職工因事故傷害是否屬于工傷或者視同工傷給予定性的行政確認行為。勞動者在工作或視同工作過程中因操作不當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對人身的侵害,為了鑒定該侵害的主體而對過程進行的定性的行為。根據我國的相關規定,一般由勞動行政部門來確認。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齊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齊材料后,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工傷與勞務損害賠償區別:
1、責任主體不同。工傷賠償的主體是限定性的。我國勞動法第二條明確規定。用人單位是指企業和個體經濟組織。勞務損害賠償的主體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企業,也可以個體經濟組織。
2、主體之間關系不同。工傷保險的權利人和義務人之間必須有勞動關系,非勞動關系,不構成工傷。而一般人身損害賠償不受勞動關系限制。
3、責任性質不同。工傷保險本質是勞動合同關系,主要是勞動保險法上的義務,而一般雇傭勞務賠償是侵權責任(無因管理形成的人身損害賠償為例外),是民法上的義務。
4、歸責原則不同。工傷保險實行無過錯責任,而勞務損害賠償實行過錯責任。如是一般侵權,還必須具有損害四要件。
5、性質認定不同。工傷須經過勞動部門認定,雇傭損害賠償無須經過確認。工傷的認定有效和有資格的是勞動部門,勞動部門有權確定勞動者傷害是否是工傷,其它部門的認定均為無效。
6、舉證責任不同。工傷賠償除非用人單位證明損害是由受害人故意所為,方可免除責任。而勞務損害賠償則實行誰主張,誰舉證,對賠償的一切事實,權利人均要舉證證明。
7、賠償時效不同。工傷賠償的時效為60日,勞務賠償依據《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普通訴訟時效三年的規定,受害人明知和知道自己的權利被侵害,可在三年內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法律的保護,也可直接向雇主和有關單位主張解決,在主張權利時時效中斷。
8、處理程序不同。工傷調解不成,必須經過勞動爭議仲裁才能訴訟(仲裁前置),工傷賠償在認定工傷后,除企業調委會調解時效中斷外,申請勞動仲裁部門裁決,逾期不裁決的視為放棄權利。在裁決后15日內不起訴的,視為認可仲裁裁決。在仲裁裁決后,不服的才可以通過訴訟程序。而勞務損害賠償可直接通過訴訟解決。
9、賠償范圍和標準不同。工傷賠償,旨在保障勞動者的最低生活,其賠償的范圍僅限于人身傷害,并且給付金額受到法定標準的限制。對不同等級的工傷,確定了一個統一的標準。參照標準對工傷者進行賠償。且不是一次性的。一般人身損害賠償在于填補受害人的損害,賠償范圍包括所受損害和利益,一般參照道路交通事故賠償標準來賠償,一般情況下,賠償是一次性的。最明顯的就是可以主張精神撫慰金。
10、適用法律不同。工傷賠償適用勞動法和工傷保險條例,而勞務損害賠償則適用民事法律規范調整,它直接適用民法侵權行為法的相關條款和規定責任、原則來處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八條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
(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九)勞動能力鑒定費。
勞動法工傷骨折怎么賠償
法律分析:工傷骨折一般會達到工傷十級傷殘的標準。會賠付醫療費、停工留薪期工資、住院伙食補助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等。如果鑒定結果構成十級傷殘的,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為7個月本人工資;如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的,勞動者還可以享有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和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如果鑒定給更高等級傷殘,會得到更多賠償金。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五條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一級傷殘為2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5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3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21個月的本人工資;(二)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為: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三)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并辦理退休手續后,停發傷殘津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于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六條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五級、六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五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二)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標準為:五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0%,六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60%,并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為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經工傷職工本人提出,該職工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相關推薦:
賠償給員工嗎(工傷賠償是給公司還是給員工)
勞務派遣賠償(勞務派遣員工解雇賠償問題)
怎么規避工傷賠償(用人單位怎樣規避工傷風險)
拖欠工資得賠償金(拖欠工資勞動賠償金怎么算)
企業遣散員工賠償(公司關停遣散費的賠償標準)